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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欣:当前“非遗”保护研究的方法论问题探析

[日期:2016-04-20] 来源:  作者:汪欣 [字体: ]

【内容摘要】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是近年来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发展而兴起的应用型专业。作为一个年轻的学科,其理论和方法论都尚不完善、不成熟,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和方法论。如何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的理论和方法论,是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值得思考的问题。民俗学、文化人类学、艺术学和艺术人类学都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提供了独特而开放的研究视角和方法论。笔者通过梳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开展以来,民俗学、文化人类学、艺术学和艺术人类学为其提供的理论和方法论指导,以期探索出行之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方法。

【关键词】民俗学、文化人类学、艺术学、艺术人类学、方法论

【Abstract】The study of safeguarding of ICH is a applied subject rising along with the cause of the safeguarding of ICH. As a new subject, the theory and methodology is immature and unsystematic. It is considerable to talk about how to build the theory and methodology of the study of the safeguarding of ICH. The folklore, Cultural Anthropology, the Science of Art, and the Art Anthropology have been offered some particular and open research perspectives and methods. The article would analyze the theories and methods of Folklore, Cultural Anthropology, the Science of Art, and the Art Anthropology, and explore the effective research methods of the study of safeguarding of ICH.

【Key words】 Folklore, Cultural Anthropology, Art Anthropology, Methodology

【作者简介】汪欣,女,安徽安庆人,汉族,中国艺术研究院艺术人类学研究所副研究员,从事艺术人类学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

【基金项目】2014年度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研究项目《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与传统村落保护研究——以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和传统村落为例》(14DH63)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是近年来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发展而兴起的应用型专业。当前,全国一些科研院校都设置了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的专业。作为一个专业研究方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应该隶属于哪个学科?这就涉及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的方法论问题。有些院校将其置于文化人类学(民族学)学科之下,将其作为特定区域文化系统的组成部分,应用文化人类学的方法对其进行整体性研究;有些院校将其置于民俗学学科之下,将其纳入民俗学的研究范畴,运用民俗学的方法进行研究;有些院校将其置于艺术学学科之下,将其作为艺术学各艺术类别的交叉学科,开展多学科综合性研究。这些研究方法各有所长,分别从特定的研究视角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然而,这些研究方法都没能全面、彻底地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存在的不足。

笔者分别从民俗学、文化人类学、艺术学和艺术人类学视角分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的方法论问题。

一、民俗学方法在“非遗”保护研究中的应用

民俗学是一门研究民间风俗习惯的科学,其主要任务是“以科学的态度,对历史与当代的民俗事象,进行调查、收集、整理、描述、分析和论证,探求它的本质结构、特点和社会功能,揭示其发生、发展、传承、演变、消亡的规律,为人类社会的健康发展服务。”

民俗学是最早介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学科之一。民俗学方法也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中采用的重要方法。

(一)民俗学研究取向和方法

民俗学主要有两种研究取向——民俗事象(文本)研究和民俗整体研究。民俗事象研究是历来的民俗学家普遍采用的研究方法。民俗事象研究者将民俗视为文化传统的具体表现或文化传统的一个组成部分,将民俗作为文化而存在的一种相对稳定的、静止的、抽象的文化形式。这种研究方法注重历史文献的搜集与整理,是建立在对已有的民俗资料的基础上的研究,而不注重在田野作业中获取第一手资料。民俗事象研究的目的,“一是探讨文化问题,二是解释生活中的个别现象。”其最大的弊端是对民俗事象进行孤立地研究,割裂了民俗事象之间以及与其他相关的文化事象之间关联性。

民俗整体研究是强调民俗事象与民众生活的内在关联性的研究方法,是对民俗学上的一种新的研究取向的理论概括。高丙中教授在《民俗文化与民俗生活》一书中对民俗整体研究做出了系统阐释。他总结出,“民俗总是以两种形态存在,一种是文化的形态,一种是生活的形态;相应地,民俗研究也有两种研究取向,一种是对民俗文化的事象(要素)形式的研究,一种是对民俗生活的整体(事件)内容的研究。”书中,他引入德国哲学家胡塞尔提出的“生活世界”概念来说明民俗学的研究领域。所谓“生活世界”,就是人们日常生活的现实世界。对“生活世界”的研究,扩大了传统民俗学的研究范围,也将民俗从传统的抽象形态带入到现实世界的具体形态。

这种强调民俗事象与现实生活关联性的研究,也是钟敬文先生倡导的民俗学研究方法。钟敬文先生在《民俗学及其作用》一文中指出,民俗学的研究对象是一个国家或民族中广大人民的“生活文化”。刘铁梁教授在《村落生活与文化体系中的乡民艺术》一文中也提出了与“生活文化”相似的“生活层面文化”概念,来说明在整个民族文化中的民俗文化现象。他指出,“生活层面文化”概念并不是指民俗本身,而是一种强调从生活层面来理解民俗文化的研究方法,“考察一种文化是怎样在实际生活中被活泼泼地运用与传承”。这种研究方法,将民俗学的研究视角从文化转向了生活,看重当下发生的鲜活的民俗事件,而不是作为文化现象的民俗事象。

民俗整体研究作为一种整体性研究方法,以“生活过程”为研究取向,注重民俗与民俗主体以及民俗发生情景所构成的动态活动整体。民俗主体是民俗行为主体,是民俗的承担者。民俗发生情景也就是民俗所处的文化系统或存在的“语境”(Context)。简言之,就是民俗本体与人和环境之间的互动关系。这里的“语境”是当代民俗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是对民俗研究“整体观”的主要阐释。

“语境”是美国民俗学中盛行的“表演理论”(Performance Theory)中的重要概念。“表演理论”兴起于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在80年代至90年代上半期达到顶峰,至今仍具有深远的影响,并扩展到诸多学科领域,如民俗学、人类学、语言学等。表演理论改变以往研究中“以文本为中心(text-centered)、关注抽象的、无实体、往往被剥离了语境关系的口头艺术事象)”的观点,强调“以表演为中心(Performance-centered),关注口头艺术文本在特定语境中的动态形成过程和其形式的实际应用” 。这个理论将“语境”(Context)引入民俗学研究的视野,可以说是“一场方法论上的革命” 。实际上,在“表演理论”正式提出之前,民俗学者已经开始注意“语境”的考察和研究。1964年,阿兰·邓迪思(Alan Dundes)发表的《文本肌理、文本与语境(Texture, Text and Context)》一文中,就“主张在研究民俗事件时,不仅要关注文本,还应关注表演的结构和事件发生的语境” 。

表演理论与民俗整体研究的共同之处,是强调文本与语境之间的互动关系,“用联系的、系统的观念把‘表演’看作情景中的活动” 。 在民俗学研究中,民俗事象研究和民俗整体研究相互补充,各取所长。民俗事象研究主要采用历史文献研究法;民俗整体研究则需要进行田野作业,在动态的活动之中去充分认识和体验复杂的民俗生活整体。这是两种不同的学术取向,但在实际研究中却互不可缺。

历史文献研究又称案头工作,是民俗学研究中必不可少的前提工作。传统的民俗学研究中,研究者通过历史文献分析,考察民俗事象的历史源头、形态、流布以及传播、传承情况。当代民俗学研究中,研究者在对民俗事象进行历史文献考察的基础上,开始走进民俗事象的“语境”,在田野作业中考察特定区域内具体的民俗事件。田野作业也是当代民俗学中最重要的研究方法。

综上所述,民俗学研究方法强调研究对象的整体性、活态性、传承性、区域性,注重文本研究与整体研究的统一。民俗学的这些特征和属性,都体现在当前的“非遗”保护研究中。

(二) “非遗”保护研究中的民俗学方法

民俗学方法首先体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类法上。民俗学的研究对象包括与生产、生活相关联的岁时节日、人生礼仪、信仰等民俗事象,民间科学技术(民间科学知识、民间工艺技术、民间医学),民间文学,民间艺术(民间音乐、民俗舞蹈、民俗戏曲、民间工艺美术)和民间游戏娱乐(民间游戏、民间竞技、民间杂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则根据民俗学的研究对象,将其分为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竞技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民俗和传统医药十类。

民俗整体研究方法注重将民俗事象置于特定“语境”之中进行整体观照。这种整体性的原则和方法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其研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之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也经历了从对单一项目的研究到整体性研究的发展阶段。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单一项目的研究中,研究者除了对项目本体进行文本研究,更加注重将项目本体置于其生存发展的“语境”之中,在特定区域内的文化系统中对项目本体进行动态的研究。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话语体系中,“语境”就是“文化生态”。我国当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正是注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处的文化生态系统进行维护和修复,并以此为理论基础,开展“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与研究。

田野作业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的基本方法。在民俗学田野调查实践中,刘铁梁教授根据费孝通先生提出的“社区研究”理论,提出了“村落调查”。社区研究理论认为,“联系着各个社会制度的是人们的生活,人们的生活有时空的坐落,就是社区” 。社区研究的初步工作就是“在一定时空坐落中去描画出一个地方人民所赖以生活的社会结构” 。在民俗学中,这个“时空坐落”就是“村落”。“中国的民俗文化根本上说具有农耕社会的性质 , 而农耕民俗文化研究的田野作业几乎都是从进入具体的村落开始的。” 因此,村落是民俗文化传承的生活空间,也是民俗学调查的基本空间单位。

这种“村落调查”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调查区域的确定具有启发作用。当前,我国实施的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题的“文化生态保护区”和“传统村落”,都是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的实践,旨在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置于其生存发展的“语境”之中。村落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基本的生存“语境”。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和研究中,以村落为调查和研究区域,最具可操作性。

总之,民俗学方法在“非遗”保护研究伊始就起到了重要作用。一些民俗学者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题,从民俗学视角对其进行研究;一些“非遗”保护研究者则采用民俗学方法,认为“民俗文化”本身就是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文化土壤(“语境”)。由此可见,民俗学不仅与“非遗”保护研究具有许多共同的研究对象,民俗学方法也是“非遗”保护研究的方法论基础。

 二、文化人类学方法在“非遗”保护研究中的应用

文化人类学是一门研究文化的应用性的社会科学,以社会文化为研究对象。文化人类学自诞生以来,出现了进化学派、传播学派、法国社会学派、功能学派、美国历史学派等诸多理论学派,每个学派都提出了各自的理论和方法论体系。20世纪30年代,文化人类学传入中国,便在中国的土壤中生根发芽。中国的人类学者运用人类学的理论与方法解决中国的实际问题,促进人类学的中国化。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人类学者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者从不同的角度,以文化人类学为理论基础和方法论,将这些理论运用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中。

(一)进化论学派方法论及其在“非遗”保护研究中的应用

进化论学派几乎与人类学同时诞生,是人类学最早的理论学派,对后世人类学理论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19世纪末期,进化论派逐渐衰落,受到新兴人类学派的强烈抨击,然而,它在人类学中的历史地位依然不容置疑。20世纪中叶以后,进化论重新回归到人类学视野,被称为“新进化论学派”,早期进化论则被称为“古典进化论”。古典进化论认为文化是进化的,技艺、工具以至各种文化现象都有其发展的历史,都是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时间序列,强调文化的纵向发展。这一时期的进化论学派以摩尔根、泰勒为代表,认为社会、文化发展是单线、有序的,因而又被称为“单线进化论”。19世纪末期,“资本主义已进入帝国主义阶段,而帝国主义者是不愿意继续进步的” ,这与进化论派认为的“各族都经历相同的道路,逐渐从简单文化向复杂文化发展” 的观念相悖,因而出现了反对进化论的思潮。直到20世纪中叶,以怀特、斯图尔德、萨林斯、塞维斯等人为代表的“新进化论派”,努力恢复了进化论在西方社会科学中应有的地位和价值。他们坚持进化论思想,并提出了与19世纪古典进化论不同的观点。

新进化论认为,社会、文化的进化具有多样性,提出“多线进化论”(斯图尔德)和“特殊进化论”(塞维斯、萨林斯),以此来解释文化之间的差异性和相似性。他们还认为,文化是一个有机的复合系统。怀特将文化分成三个亚系统,即技术系统、社会系统和思想意识系统,三个亚系统相互影响,其中,技术系统起主导作用。怀特坚定地认为:“只有技术才是文化发展的原因” 。斯图尔德提出了“文化生态学”概念,“将生态学应用于人类学研究,考察环境对人的影响,人们如何了解、利用和改变环境,从而提出文化—生态适应的理论” 。也就是说,斯图尔德的文化生态学“研究人类集团的文化方式如何适应环境的自然资源,如何适应其他人类集团的生存,即适应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 。简言之,文化生态学主要研究文化与环境之间相适应的问题,“文化生态”则是由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组成的复合系统。文化生态学还提出了文化核心、文化类型、社会文化整合水平等重要概念。文化核心即受环境因素直接影响,或者说与生计活动和经济安排直接关联的一部分文化特征,是文化系统的决定因素;文化类型则是由文化核心组成,核心特征相同的文化被归为同一文化类型;社会文化整合水平是指“各种社会的社会文化系统有不同的层次、水平、级,文化和社会方面的互相作用有不同的水平”,这个概念是“研究不同复杂程度的文化时所使用的一种方法论,它不是关于进化的结论” 。文化生态学本身是一种研究社会文化的方法论,斯图尔德给其规定了三个基本的研究程序 ,即:(1)分析技术要素与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2)分析因使用这种技术而形成的行为模式,也就是分析人的行为;(3)确定这些行为模式对其他文化特征影响的程度。文化与环境相适应的过程,正是通过以上三个程序来验证。

进化论派的“文化进化”观点和对“文化”的界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其研究具有重要意义。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文化形态,是随着历史的发展变迁而不断演变的,具有“进化”的本质属性,这种“进化”是文化发展的自然规律。因此,我们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性”、“流变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能是固化、静态的保护,而是要充分认识到其活态性和流变性,尊重其不断发展、演变的自然规律。在以往的保护实践中,一些人过分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生形态”,随着人们认识的提升,这种观念逐渐被修正。这种观念的改变,体现在保护方式的改变上。如,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抢救性保护的同时,实施“生产性保护”。所谓生产性保护,就是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当前社会发展的相适应、协调,促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当代社会发展实践,并从中获得新的发展动力和空间。

虽然文化生态学的“环境决定论”在20世纪70年代以后逐渐衰落并受到人们的质疑,但其提出的文化与环境之间的互动关系以及“文化生态”概念,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还是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早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展之前,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就关注到“环境”对于文化遗产本体的重要性,文化遗产与其周边历史环境的整体性保护成为重要议题。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人们也开始注重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置于其发生、发展的文化生态环境中进行整体保护;在研究领域,研究者也注重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当地的文化生态环境的相互作用。

关于文化核心与文化类型的概念,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也受到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和研究者注重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与当地的区域文化之间的关系,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视为当地文化中文化要素,而这些文化要素根据相似性和差异性构成某种特定的文化类型。在保护实践中,对某一特定的文化类型进行区域性整体保护,如当前实施的“文化生态保护区”,正是以某种特定的文化类型为基础,将其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文化生态环境进行整体保护。

在当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进化论学派的理论学说,尤其是文化生态学,正成为人们在研究中应用的重要理论和方法论基础。虽然这一理论本身具有局限性,当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也尚不成熟和完善,但这种生态学视角的研究取向,是契合当前文化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的时代需求的,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二) 传播学派方法论及其在“非遗”保护研究中的应用

19世纪末,在反对进化论的理论思潮中,传播学派在德国和英国发展起来。传播学派在先驱者地理学家F·拉策尔的引导下,注重研究物质文明的地理分布、文化移动的空间序列和不同文化之间的横向联系。传播学派是反对进化论的先锋,认为进化论忽略了文化的传播迁徙,并认为传播是文化发展的主要因素,文化的“采借”多于发明,不同文化之间的相同性是许多文化圈(区域)相交叉的结果。由此得出结论,文化彼此相同的方面越多,发生过历史关联的机会就越多。

拉策尔作为一个地理学家,尤其注重“文化研究与地理环境的紧密联系”,并“根据历史的和地理的事实材料,用实证的方法开创了文化传播的研究” 。一方面,他特别重视物质文化,认为“研究文化的地理分布对于研究各族历史有特殊的价值”,因为,他相信“文化特质是伴随民族迁徙而扩散的”。由此,他“试图从地理条件的角度,以及用把文化特质标在地图上的方法,描绘出一幅人类及其文化的地面分布图,并从各地区文化特质的相似形态中,推测他们历史上的联系。” 另一方面,他还认为自然环境会对一个民族特质和文化产生重大影响,每个民族都会受到周边民族的影响,因此,文化特质只有一个起源,其他相似文化特质都是由这个起源传播而来。拉策尔从地理环境出发,发展了人类学的地理学派,他所提出的“传播”理论也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尤其是他开创的绘制“文化特质地图”的方法,对今日的文化研究具有重要影响。但是,他的学生和后继者却将“传播论”引向了极端。

后来的传播学派学者都“力图把全部人类历史归结于文化联系、冲突、借用和转移的现象,认为文化是一次产生的”。这种理论的本质缺陷是“把文化现象与其创造者分割开来,没有看到作为创造者的人的作用及其社会的作用” 。20世纪30年代以后,传播学派逐渐衰落。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一些研究者从地理学角度,探讨自然环境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自然环境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区域和地理流布、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的关系等。其中,绘制文化特质地图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和研究中采用最多的方法。各地在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保护的过程中,多采用“绘制文化特质地图”的方式,统计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说明其分布和流传情况。

(三) 功能学派方法论及其在“非遗”保护研究中的应用

功能学派是20世纪初期由英国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和拉德克利夫—布朗开创的人类学派,是一种注重应用性的人类学理论和方法。

功能学派提出“结构—功能”理论,认为任何一个社会及其文化都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有其特定的结构,各种社会制度都是整体的组成部分,各部分各具功能,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人类学就是研究文化在社会中的功能和意义。这种“文化整体观”成为功能学派人类学的主要特征之一。这种观点还发展了当时西方学术界盛行的“比较研究法”,比较分析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社会结构和制度的调查材料,研究不同文化在各自社会中的功能。

功能学派将实地调查分析和理论研究相结合,并应用于社会实践,打破了以往书斋式的研究。马林诺夫斯基和布朗都强调研究者要深入到研究对象的实地生活,提倡与研究对象共同生活。这种实地调查法开创了人类学的新传统,成为此后人类学的基础性研究方法。

功能学派理论与中国有着深厚的渊源。1935年,吴文藻先生将功能学派理论方法介绍到中国(《功能派社会人类学的由来和现状》,吴文藻,1935)。吴文藻先生十分推崇功能学派理论提出的文化整体性观点,认为忽视文化是个有机整体,不可能真正完整地理解文化的本质。其次,他还十分重视功能学派关于理论研究与应用相结合的主张,明确提出了“人类学社会学中国化”的思想,倡导用人类学理论研究中国国情。此后,林耀华、费孝通等中国人类学者运用功能学派理论对中国的汉族城镇与农村及少数民族地区进行了实地调查,并撰写出一批杰出的论著。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中国学者继承了前辈人类学者的研究传统。首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注重科学研究与社会实践的相结合,理论研究是为了给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提供理论指导;其次,注重实地调查,通过田野个案的调查材料来分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和保护状况,同时,与历史文献研究相结合,以期得出全面、完整的研究结果;第三,注重文化的有机整体性,不仅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视为一个有机整体,还将作为文化要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其他文化要素以及文化生态环境视为一个有机整体。

(四) 历史学派方法论及其在“非遗”保护研究中的应用

美国历史学派,也称“历史特殊论学派”,由美国“现代人类学之父”博厄斯开创,在博厄斯和他的学生的共同努力下,发展成为近现代美国最具影响力的人类学派。

博厄斯在人类学理论和方法论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在理论上,他最早提出了人类学的三大任务:第一,重建人类历史,认为人类学的一般任务就是研究社会生活现象的全部总和;第二,揭示社会、文化发展规律;第三,探索变迁的动力。

在整体与局部的关系上,博厄斯强调,任何一种文化都是由各组成部分相互制约与配合而构成的特定模式,这种模式反过来也会影响和制约其组成部分;在调查研究中,整体重于局部,研究局部的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整体。

为了从理论上系统反对种族主义政治观和当时西方学界盛行的民族中心主义观点,博厄斯提出“历史特殊论”,认为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历史和发展规律。博厄斯的学生赫斯科维茨在“历史特殊论”的基础上,提出了“文化相对性”的观点,认为“任何文化都有其相对性和存在的价值,衡量文化没有普遍绝对的评判标准,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尊严和价值观” 。20世纪中叶,“文化相对论”观点几乎成为美国人类学的一个基本哲学立场,也成为人类学的核心概念之一。

在方法论上,博厄斯的贡献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以归纳法为主要研究方法。他反对当时的理论家惯用的演绎法,推崇归纳法,重视实验、实证,强调个性和相对性,注重实地调查。他认为事实比理论概括更重要,甚至认为民族志资料的搜集可以脱离理论指导,因此,他还主张用“历史法”代替以往的“比较法”。

第二,重视田野调查。历史特殊论学派的一个重要特征是重视田野调查和民族志资料的搜集,主张通过对民族志资料的历史研究,来重构人类历史,探寻社会、文化发展规律,反对抽象的理论概括。在具体操作上,他认为主要有三种田野调查方法:(1)参与观察法,这是文化人类学的重要方法论,只有直接参与到调查对象的生活中,观察到社会文化的最小单位,才能获得真正有价值的民族志资料;(2)多学科结合法,认为要深入了解社会文化系统,就要结合语言学、考古学、历史学、心理学等多学科知识;(3)民族学方法,强调各民族历史的独特进程,反对人类历史的一般进程(反对进化论),不同地区文化平行发展的重要性,也就是说,进行田野调查的过程中,要尊重各民族和地区文化的独特性。

文化区理论和文化区分析法是一种有效的文化地域研究方法。博厄斯在整理民族志资料的过程中,提出了“文化区域”的概念。后来,在他的学生威斯勒、克罗伯的发展下,“文化区域”成为美国民族地域研究的重要方法。威斯勒认为,文化是由各个层次的单元组成的完整结构。这种“文化结构”由逐层递进的“文化特质(trait)”、“文化丛结(complex)”、“文化类型(type)”、“文化带”和“文化层”组成。“文化特质”是文化的最小单元;“文化丛结”由一系列相关的“文化特质”组成;关系密切的“文化丛结”构成“文化类型”;“文化带”是同一“文化丛结”和“文化类型”分布在一定的空间;相关的“文化带”构成“文化区”。克罗伯的“文化区域”以“某地域的文化起源、发展、稳定、衰落为研究对象” 。

历史学派理论和方法论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文化相对论”倡导的“各民族文化具有独特而平等的尊严和价值”的价值观,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倡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理论基点,在尊重世界各民族文化独特性的基础上维护世界文化的多样性。

文化区理论和文化区分析法是对文化遗产进行区域性保护和研究的有效方法,博厄斯的学生威斯勒在《美洲印第安人》一书中,将美洲大陆印第安人文化设定为15个文化区域,并绘制了一系列文化现象的分布图。我国在对文化遗产进行区域性保护的过程中,也根据当地的文化特质和文化类型来划分区域。其中,传统村落和历史城镇都是遗存相似或相同文化特质最多的区域,因此,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中,我国常以村落和城镇为单位,就如同威斯勒在设定文化区域时以“部落”为基本单位一样。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我国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的途径。我国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区域划分依据的不是行政区划,而是“文化类型”,将具有相同文化类型的区域划定为保护区。因此,文化生态保护区会出现跨行政区划的现象,就是为了不割裂这一区域的文化类型。如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以明清时期“古徽州”(一府六县)为辖区,而其中的绩溪县属于安徽省宣城市、婺源县属于江西省,因此,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由安徽省和江西省的文化主管部门共同参与建设。在当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越来越多的学者倾向于走出对单一项目的研究,而对某一区域的多种项目进行区域性整体研究。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实践性和应用性的工作,强调深入民间社会进行田野调查,采集第一手的、现实的资料,在全面掌握资料的基础上,总结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生、发展规律,制定出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历史学派强调田野调查、搜集民族志资料并归纳分析的方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研究都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是自上而下开展的,容易形成只注重宏观研究、忽视微观调查的现象。深入田野开展微观调查,正成为当前研究者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的主要趋势。

综上所述,文化人类学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的理论和方法论基础之一。文化人类学中提出的基本方法论主题,如人类的普同性、文化相对性、适应性和整体性等,也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的重要方法论基础。

三、艺术学方法在“非遗”保护研究中的应用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类系统中,艺术类项目占据了主体部分,如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竞技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等。在对于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研究中,研究者多采用艺术学的方法。

(一)艺术学研究方法

艺术学“以整个艺术为研究对象,又包含着音乐学、舞蹈学、戏剧学、电影学、美术学等具体的艺术理论学科” 。艺术学理论源自美学,直到19世纪末,德国的康拉德·费德勒(1841—1895)主张将艺术学与美学相区分,使二者成为相互交叉又各自独立的学科。至此,艺术学才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此后,德国的格罗塞(1862—1927)着重从方法论上建立艺术科学,促进了艺术学的独立。德国的狄梭瓦(1867—1947)和乌提兹(1883—1965)极力倡导“普通艺术学”研究,进一步确立了艺术学的学科地位。因此,这种以整个艺术为研究对象的艺术学,又被称为普通艺术学(或一般艺术学);具体艺术类型为研究对象的艺术学,则被称为门类艺术学。

我国学者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就开始翻译和引入西方的“艺术学”理论,然而,艺术学在中国的发展则是近几十年的事。20世纪80年代以来,虽然一些高等院校的艺术教育有了一定的发展,但多倾向于门类艺术的研究,普通艺术学没有受到重视。直至2011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才将“艺术学”升格为一个门类,下辖五个一级学科,分别为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和设计学。在发展过程中,艺术学与其他学科相交叉,衍生出许多分支学科,如艺术社会学、艺术人类学、艺术心理学、艺术文化学、艺术教育学、艺术管理学、艺术符号学、艺术思维学等。

在普通艺术学(或一般艺术学)形成独立、完善的理论和方法论体系之前,我国的艺术研究主要集中于门类艺术研究,如音乐、舞蹈、戏剧、电影、民间美术等。这些门类艺术的研究,除了传统的美学基础上的艺术研究,还引入了人类学、社会学、文化学的方法,发展出了交叉性的门类艺术学科,如民族音乐学(或音乐人类学)、舞蹈人类学等。多学科方法的引入,是当代门类艺术学研究的一个重要特征。

近年来,普通艺术学理论和方法论体系逐渐成熟。普通艺术学的研究方法,除了传统的美学范畴的思辨研究和艺术形式本体研究,近年来还引入了文化学视角和文化人类学的研究方法。

文化视角,或者说文化学研究方法,在当前的艺术学研究领域受到最广泛的关注和重视。文化学方法也是当代西方学术界研究艺术现象和各类艺术的重要方式之一。所谓“文化”,即“人的精神生活、精神创造活动及其成果,实乃艺术赖以生长发育的最切近的‘生态环境’” 。用文化学的方法研究艺术,就是“把艺术世界放在它的一个最切近的上位系统即文化的系统,也就是精神生活、精神文明、精神生产的语境来观照、透视艺术的种种规律性现象,探讨艺术在一定时代、一定民族、一定社会环境下的精神创造活动中的地位及意义” 。

文化人类学理论和方法深刻影响了人文、社会科学的各个研究领域,艺术学也不例外。其中,整体性研究和田野工作方法被艺术学者广泛应用。

艺术学上的整体性研究,突出地表现在“艺术语境”的研究上。艺术学者认为,“任何一个‘文本’都是特定历史文化、政治经济条件下的产物,而要解读这个文本,则势必会关涉到具体的社会历史文化语境……艺术品的意义的形成受语境的制约,这已成为艺术理论研究领域的一个共识。” 也就是说,艺术理论研究,应从整体上思考艺术与语境的关系。这里的“语境”,同民俗学、文化人类学中的“语境”概念是相同的,即具体文化事象的社会、历史、文化环境。放在艺术学中,“语境”就是指艺术品是“如何被生产的,又是如何被接受的”。简言之,艺术学的整体性研究,就是将艺术品以及艺术行为置于具体的社会、历史、文化环境之中进行整体观照。

田野工作方法是艺术学脱离美学范畴的重要特征之一,使其不再只是一种书斋中的哲学思辨研究,而是迈向实证研究的艺术科学。在艺术学成为独立学科之前,音乐、舞蹈、戏曲、民间美术、曲艺等具体门类艺术研究中,田野工作已经成为基本研究方法。艺术学成为独立理论体系之后,一些研究者也开始采用田野工作的方法,以田野资料来补充理论思考,实现理论研究的完整性。

(二)“非遗”保护研究中的艺术学方法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其研究机构最早设立于中国艺术研究院这样一个艺术研究机构,许多艺术学者都参与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研究工作的开创和推广。由于艺术学者的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很自然地成为他们的研究对象,艺术学方法也理所当然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产生了深远影响。

之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艺术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包含了众多民间艺术形式,极大了拓展了传统的艺术学以“高雅艺术”为中心的研究范畴。

在研究方法上,具体的门类艺术学方法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最为普遍采用的方法。具体而言,艺术学研究中的文化学研究方法、整体性的艺术语境研究法以及田野工作方法,都被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普遍采用。就文化学研究方法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注重将艺术事象置于其赖以生长发育的“生态环境”中进行观照;就整体性的艺术语境研究法而言,就是整体观照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处的具体的社会、历史和文化环境;就田野工作方法而言,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艺术类项目,不能只是进行纯理论思辨研究,而是要从田野中获取第一手的、真实的资料,参与观察和体验,进行实证研究。

艺术学方法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尤其是其中的艺术类项目,提供了一种研究方法,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四、艺术人类学在“非遗”保护研究的应用

艺术人类学是近年来在艺术学和人类学领域都受到广泛关注的新兴学科。它是艺术学与人类学的交叉学科,既是艺术学的分支,也是人类学的分支。从这个属性来说,艺术人类学融合了艺术学和人类学的双重研究特点。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这门具有艺术学和人类学特征的专业来说,艺术人类学提供了较为科学的理论和方法论基础。

(一)艺术人类学的方法论特征

艺术人类学,简言之,就是用人类学的方法研究艺术的学科,其研究内容是艺术学的,研究方法是人类学的。艺术人类学既是一门有关艺术的理论,又是一种实践性的研究方法。

艺术人类学与艺术学、人类学在对“艺术”的观照上,有共同之处,又有明显的差异。传统的艺术学研究的“艺术”,以西方古典美学所界定的艺术概念为主,是以“艺术作品”为中心的研究。这里的“艺术”是审美意义上的“高雅艺术”,是西方中心的、精英的“艺术”。

人类学对“艺术”的界定超越了艺术学的范畴,认为艺术包含了四重组织模式:“观念、观念导致的行为、行为的结果——作品、对观念的反馈” 。也就是说,人类学家将艺术视为一个行为过程,“作品”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人类学家还倾向于将艺术作为文化的一部分,将艺术放在“文化语境”中进行研究,“需要知道艺术的生产地、艺术的制作者、艺术的用途、艺术的功能,以及它对制作者意味着什么” 。与传统的艺术学关注“上层艺术”不同,人类学将视角放在“下层艺术”上,也就是与高雅艺术相对应的土著艺术、原始艺术、民间艺术以及其他与实用相关的工艺。

艺术人类学融合了艺术学和人类学的特点,是“集中研究艺术生产、流通和接受的社会语境,……与艺术相关的社会关系的理论研究” 。艺术人类学更关注“艺术的全球性和全人类性以及社会性与文化性” ,“以全球性的眼光平等地看待人类不同历史时期,以及不同民族地区、不同社会阶层中的各种艺术” ,不仅包括原始艺术、土著艺术、民间艺术,还包括精英艺术、都市大众艺术、前卫艺术等;不仅包括审美性的艺术,还包含实用性的艺术;同时,还将艺术置于完整、具体的生活情境之中,将艺术作为社会和文化的一部分。艺术人类学的另一个显著特征是注重对“人”的研究,也就是将艺术家、艺人以及艺术群体纳入研究范畴。

人类学方法是艺术人类学的方法论基础。整体性研究是艺术人类学的基本原则。如前文所述,艺术人类学不仅要研究完整的艺术行为过程,还要将艺术纳入社会、文化语境,将艺术作为社会、文化整体的组成部分。也就是说,艺术人类学要“全方位、多角度、各种层次地去研究人本身及其创造的文化产生发展的全部过程,并从宏观到微观系列参照” 。

作为人类学基础的“田野工作”也是人类学的基础工作方法,可以说,这是“艺术人类学区别于一般艺术学理论研究的组成要素之一” 。人类学田野注重以“他者”眼光观察“异文化”,以反思自己的文化世界,尤其重视经济、政治上边缘化的地区和民族的艺术形式。艺术人类学的田野也更多地关注少数民族地区、偏远山村地区以及城市边缘地区的艺术形式和艺术群体。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发展,乡村社会不断萎缩,城市社会则日渐膨胀,艺术人类学田野工作也由乡村走向都市,既重视乡村田野,也重视都市田野。

艺术人类学注重跨学科的研究方法。艺术人类学不仅融合了艺术学、人类学的研究方法,还融合了其他多种学科的方法,如历史学、社会学、考古学等学科的研究方法。

(二)“非遗”保护研究中的艺术人类学方法

艺术人类学方法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提供了一种有效的研究视角。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历史上流传下来并在当代社会存续发展的、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文化形式。它不仅包含表演性的文化形式(如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竞技与杂技以及一些民俗文化),也包含技艺性的文化形式(如传统美术、传统技艺)。这些文化形式都具有“艺术”的要素,被视为“民间艺术”。然而,这些具有“艺术”元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又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审美的“艺术”,而是与人们生产生活方式密切关联的文化形态,是一种具有艺术元素的“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具有“艺术”元素的内容,也是当前艺术人类学研究的重要内容。

艺术人类学整体性研究的原则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的基本原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每个具体项目自身都是一个完整的“行为过程”,并且对其生存、发展的“环境”构成了完整的系统。因此,在研究过程中,不能只关注其完成后的“作品”形态,也不能将其作为与环境割裂的独立文化形式,而是要整体观照其完整的“过程”和“语境”。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研究中不可忽视的核心要素。艺术人类学研究中,研究者通过考察艺术家、艺人以及艺术群体,不仅能获取关于研究对象的最真实的民族志资料,还能在考察这些“人”的生存状态的过程中了解研究对象对社会和文化的反馈。在这种研究过程中,“口述史”则是艺术人类学者普遍采用的记录、研究方式。“口述史”通过艺术家、艺人或艺术群体对研究对象的发生、发展历程的描述,更全面、真实地展现了研究对象的全貌。艺术人类学家对“人”的研究以及“口述史”记录的方式,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的重要方式。

田野工作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至关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工作,在开展保护实践之前,必须全面、真实地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和存在现状。这就有赖于针对具体的项目开展彻底的田野调查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便是建立在田野调查基础上的摸清家底工程。在对具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研究时,研究者多采取走进田野、参与观察和体验的方式,完整地记录该项目的存在状态,在此基础上,研究其传承与发展。

艺术人类学从艺术学和人类学的双重视角,尤其是其跨学科属性,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提供了一个多维度的研究方法和视野,具有方法论意义。

综上所述,民俗学、文化人类学、艺术学和艺术人类学都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提供了独特而开放的研究视角和方法论。如今,很多高校和研究机构都设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和研究方向,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逐渐发展成为一门学科。但作为一个年轻的学科,其理论和方法论都尚不完善、不成熟,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和方法论。如何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的理论和方法论,是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值得思考的问题。笔者正是出于这种思考,梳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开展以来,民俗学、文化人类学、艺术学和艺术人类学为其提供的理论和方法论指导,以期构建更为行之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理论和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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