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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平策:论中国母性崇拜文化

[日期:2009-05-31] 来源:作者惠赐  作者:仪平策 [字体: ]

论中国母性崇拜文化

仪平策

世界上恐怕很少民族有像我们中国人这样崇拜母亲了。大凡歌颂、赞美最崇高最神圣的事物,我们总喜欢把它比作“母亲”。大地是母亲,故乡是母亲,人民是母亲,党是母亲,等等,却很少听到有把最崇高最神圣的事物比作“父亲”的。这跟西方就有些差别。在西方人心目中,“父亲”是最崇高最神圣事物的人格象征。希腊神话中的众神之王宙期称作“天父”;基督教徒们则管上帝叫“圣父”,把上帝派在人间代理众生的人员叫做“教父”。教父的首领是教皇,地位高于世俗皇帝,后者是教皇凭上帝的名义任命的。但在中国,皇帝是至高无上的。佛教传来后,经过了一场“沙门”与“王者”之间的地位之争后,最后还是跪拜在皇帝(王者)脚下。不过,皇帝尽管地位最高,却被称为“天子”。按说应该把“天”叫作“天父”了,可是从来就没有这“天父”一说,因为“天”在中国文化中没有人格意味,只是一种颇具原始意味的自然崇拜对象,也是一种抽象的最高权威形式。那么,“天子”究从何来?东汉许慎在《五经异义》里讲:“圣人无父,感天而生”;又在《说文》里讲:“古之神圣人母,感天而生子,故称天子。”许慎是一大学者,自然不会不知道“父亲”在生子中的关键作用,但却硬要虚置甚至是否定了“父”的存在(“无父”),独把“人母”推崇出来,把“神圣人母”置于“天子”之上,这究竟是为什么?我以为,此乃原始母性崇拜之遗习也。换句话说,在中国人的心目中,不是父亲,而是母亲才是最神圣最崇高事物的象征。

更为重要的是,在至高无上的“天子”之上,却立着一位虽无名义上的职权但却无比神圣的“人母。”我个人觉得,这实际上是一个耐人寻味的政治伦理的文化结构。“天子”在性别身份上严格地是男性,这是众所周知的。大约自夏禹传位子启,以后历代君主,莫不传位于男,而无一位传于其女者,由此可知中国至晚在夏商始就已步入男权和父系的社会。男人成了社会的统治力量。但另一方面,素有“寻根”传统的中国人,当他们去寻觅自己的根本时,发现的却不是父亲,而是母亲,连皇帝也不例外,他的生命,他的一切,莫不本于“神圣人母”!男权社会之传承以“姓”不以“氏”为主脉,而“姓”者,“人所生也”,“因生以为姓”(《说文》),从何而生?自母而生也。《释文》曰:“女生曰姓”,这也就意味着,在男权社会的背后,在它极力追觅的本源处,在它伦理生命意识的极深处,始终有一位至尊至圣至慈至爱的母亲形象。这仿佛已积淀为中华民族的一种“集体无意识”,一种文化的“原型”和“情结”。只要是炎黄子孙,不论他走到那里,他都割不断与这一“文化母亲”的原始自然的情感“脐带”。母亲的形象就永恒地活在中国人的生命里、血液里、灵魂里和梦想里。海外游子常说的一句话叫做“叶落归根”;“根”在哪里?在祖国、在生地、在故乡、在家园里,从更深的本源讲,也就是在作为这一切之象征的母亲那里,或者更彻底地说,在母亲那温暖的怀抱和神秘的“子宫”里。那里,才是中华儿女的肉身的安息地,灵魂的栖寄所,才是他的人伦之本、种族之源、存在之始、生命之归。

老子说:“浴神不死,是谓玄牝。玄牝之门,是谓天地之根。绵绵呵若存,用之不堇。”(①此言可谓中华民族这一文化“情结”的最典型的表述。浴,此处作“谷”,其义为“溪谷”,即有水的谷地。古代常以有水的溪谷来比拟女性器官。《大戴礼·易本命》中说:“丘陵高敞,阳也,故为牡;溪谷污下,阴也,故为牝”。就是说,在古人眼里,丘陵为阳、为牡、代表男根;溪谷为阴、为牝,代表女根。周予同先生就说过,中国古代曾“以地、月亮、溪谷为女性的性器官,而加以崇拜”。②老子所谓“浴(谷)神”,“玄牝”、“玄牝之门”等,亦统作女性生殖器官则可无疑。

由此,山谷、溪谷又有母性之义。老子即又称“谷神”为“谷母”:“谷母已盈将恐渴(《老子》第39章)③。张松如先生译“浴神不死,是谓玄牝”一句说:“太空的元神不死而永生/这就是微妙的母性”,3也把谷神、玄牝理解为“母性”。任继愈先生则确切地解说道:“‘牝’,是一切动物的母性生殖器官”;①许抗生先生亦言,谷神,玄牝皆指“生养天地万物之神”和“母类”;②罗塞尔氏(E·Rouselle)曾指认《老子》书里的“谷神”、“玄牝”都是“原初的母神”(“万物之母”)。③这一切都告诉我们,在老子那里,在古人的心目中,“谷神”即指女阴,亦为母性之象。

进一步的问题是,为什么以“谷”为“神”,以“牝”为“玄”呢?因为玄、神皆有神秘、神圣、无上崇高之义,或如高亨先生所说,皆有形而上之义:“玄牝者,形而上之牝也”;④形而上者,在老子哲学中即为“道”,“道”是世界万物的总根源、总规律,是一最高的实体范畴;因而“道”也与“玄牝”、“谷神”相交通,皆为“天地之根”,宇宙之源,万物之本。“谷”、“牝”又代表母性,所以“母性”即为“道”之化身。老子讲:“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没身不殆”(《老子》第26章),可知“母”与“道”同体同义。老子所谓“子”,亦即“赤子”,“婴儿”,是他所标榜的一种最完满最纯粹最理想最自由的生命状态,何以如此?因为婴儿不离母体也。老子要人复归到这一婴儿、赤子状态,也就是回到母腹中去,回到母亲子宫里去,回到万物根本中去。母腹、母体、子宫皆为“道”之象征。只有在那里,才会跟无始无终的“道”永存,才会永葆生命活力的强盛不息;只有“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第16章),才会获得无凶无险,无烦无忧、安身长命、宁静至乐的绝对保障。这不正也是中国人所梦寐以求的生存境界吗?所以,“谷神”二字、母体一义,实乃老子体系之灵魂;正如日本学者东条一堂所说,谷神乃“《老子》之秘要藏,五千言说此二字者也”。

以“谷”为“神”,以“牝”为“玄”,以“母性”为“道”之化身与表征,这说明了一种什么样的文化背景和心态呢?很明显,它表达的是一种非常深刻非常强烈的母性崇拜情结。在山与谷、牝与牡、阴与阳、母与父之间,惟有谷、牝、阴、母才具本体的至上的意义,就是这一母性崇拜情结在哲学文化中留下的深重印迹。实际上,这不仅是老子个人的思想,也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中华民族的一种“集体无意识”,一种文化传统。后世绵延不绝的以“母亲”为崇高神圣之表征的话语模式,其根源即出乎斯。

可是,老子时代无疑是父权社会了,男尊女卑的观念已在《周易》,《春秋》《诗经》等文献中出现了,那为什么会有这样鲜明的母性崇拜之表现,而且这表现是那样不绝如缕,以至于在今天的国人心态中仍依稀可见呢?这一问题恐怕是最费人斟酌之处,也是关键所在。我以为,最根本的原因,是母权社会文化的大量遗留。换句话说,在人类历史由原始母权社会向父权社会的普遍过渡和转换中,中国并没有彻底地完成这一转换过程,从而导致了父权社会的“发育不良”和母权文化的深刻遗留。

我们知道,大约在考古学上的旧石器时代晚期到新石器时代早中期,人类历史处于母系氏族社会。有人怀疑中国这一母系社会的存在,在我看来,不仅人类历史这一最初社会形态同样存在于中国,而且远比西方更稳固更漫远。从经济基础上说,农业文明与母系社会有天然的联系。文化人类学和神话学研究表明,大凡以农耕生产为主的民族,差不多都有明显的母权崇拜之踪迹,都有关于丰产大母神的神话构造。如古埃及的伊西斯,古巴比伦的米列达,古腓尼斯的阿塔尔塔等等,皆是这些傍河而居的农耕民族神话中有名的大母神。印度也是如此。印度河流域的原始母神崇拜造就了公元前3千年的哈拉巴文化,在该文化的挖掘物中,有大量情状类似妊娠的女像出土。“诸如此类女像,同印度以西,如俾路支斯坦、埃及、美索不达米亚、塞浦路斯,克里特岛、基克拉底斯以及巴尔干半岛所发现的大致相同,而且大多属公元前2000年代以前诸层次。”①据探考,印度哈拉巴出土的女像群的浑融,便成了印度神话中作为至尊之母的雪山女神之形象;而印度和西亚出土的女像,“均为母神、至尊之母或地母的造像。对上述女神的崇拜,在这一地域的各个地区曾盛极一时。”②

河流乃农业文明之摇篮,而女性又特以农业活动为专长。特别在生产力极为低下的原始农业中,植物采集作为主要的食物来源,成为妇女最适合做的工作。遗传学研究表明,男人在狩猎方面所具有的特长也许在100万年以前就开始存在了,而这一特长在农耕文明中却得不到充分的发挥。所以,“千百万年以来,男人一直是动物的研究者,而妇女则是植物方面的专家”;“作为狩猎者的男人最终变成了牧人,而作为采集者的女人则被转化成为农民。由此而产生的变化将会对男女关系的未来产生难以估量的影响。”①虽说男女的这种分工并不这样绝对,但两性膂力体能上的差异,决定了二者在纯自然形式的原始生产中必要有所侧重,其专长必也自然地得以施展。这便决定了妇女在原始农业文明中举足轻重的地位。

除了农业生产以外,“人”的生产,亦即“种的繁衍”尤其奠定了远古女性的崇高威权。原始农业的植物采集虽是妇女的专长,但男人的狩猎特长在得不到充分发挥的情况下,也可以参加到妇女采集的行列中来(这是否为农业文明中的男性性格大都较为温柔保守的原因之一?)。然而在保证部落氏族的繁衍持续这一极为重大的事情上,男人却帮不上女性多少忙。特别是在群婚、杂婚等原始婚姻制度中,父亲这一特定角色一直是被埋没的,他在生育活动中的作用一直难于为人们所了解。这一点,已为许多著名的人类学家所论及。比如爱尔乌德(Ellwood)在所著《社会问题》里说道:“上古的人,不知父与子女有生理上的联络;反之,母与子女有生理上的联络,是显而易见的。虽然不知道生理,也能知道母子是有关系的”。其他如列维一布留尔、詹·乔·弗雷泽、布雷多克、斯宾塞,罗素等人也提出了这一看法。《庄子·盗跖篇》里也说:“古者……民知其母不知其父”;《吕氏春秋·恃君览》里也讲:“昔太古……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等等,总之,群婚、杂婚之制,排除了对父子关系加以确认的可能性,妇女于是就成了自然而然的母亲。在做母亲的看来,围绕着自己的一大群孩子完全是由她独立所生,与男人毫不相干。至于怎样才怀上的孕,原始人则给予了神秘的解释,如吃了鸟蛋、瓜果、种籽;或踩了大人(上帝)的脚印;或感应了蛇、青蛙、鱼之类动物神和石头之类的灵魂;甚至风的吹拂,虹的照耀,闪电的刺射等,都成了导致怀孕的原因。这一切,都同原始人所观察到的种籽下地即可结实,卵生动物由“蛋”而生等等事实相关联。所以原始大母神又叫“丰产母神”,人的生产和物的生产是可以类比且有神秘联系的。这也恐怕是母亲即大地这一古老观念的来由。中国的“地”字从“也”,而“也”,《说文》中解释说,即“女阴也”,故“地”又称“地母”。大地乃诞生一切物类之母,女人则为诞生人类之母,二者实为相互感应难分难解之关系。

这就使得原始母权社会的出现成为顺理成章的必然之事。特别在中国神话中,女性尊权的形成尤与生殖上的特权有关。我国是一傍河而居的农业民族,女性本就有采集生产中的自然优势,但由于男人也不得不参加到这一务农行列中来(狩猎条件不充分),因而就分夺了女性这一自然优势;特别是随着战国之后铁器的使用,农业的发达,男性便逐渐成为农业活动中的主角。神农氏的神话便是在这一背景上产生的。但在种族繁衍这件大事上,由于男人在生育活动中的作用在漫长的历史中一直得不到确认,因而女性在这个方面便取得了无可争议的尊权。女娲抟土造人的神话,使她成为最伟大最崇高的中国大母神,也是中国这一农业民族的神圣始祖。另外,夏祖禹乃其母“吞神珠如薏苡”或吞“月精石”而生(《世纪》);殷祖契乃其母简狄吞鸟卵而孕(史记·殷本纪));周祖弃(后稷)乃其母姜螈“履大人迹”而怀胎(《史记·周本纪》),以及炎、黄二帝、尧、舜等人的出世也有类似的“感生”神话,等等,这都可以看作原始母权崇拜的直接产物。

能够说明原始母权社会在我国的存在,除了大量的感生神话外,还有好多其他例证。比如“帝”字,最初就是称谓生殖大母神或女性祖先神、亦或是女酋长、女首领的。甲骨文中的“帝”字,骨干为一顶角向下的等腰三角形“△”。该图形实为妇女下体所谓“女性三角区”的抽象摹写。卫聚贤先生说:“△”,像女子生殖器”;①赵国华亦认为,“△”作为“帝”,其“字形源于象征女阴的抽象鱼纹”。②其他诸人同说不赘。

“△”既象女阴,又为“帝”义,无疑反映了我国母权社会的实际存在。虽说到夏商中国已步入男权社会,但在文化中母权崇拜仍无稍减。因为商代祭祖仍专为女祖设祭。罗振玉《殷虚书契》中说,商人尊崇先妣,常常专为先妣特祭,自周之后才将妣祭附于祖祭。王国维在《殷礼征文》中亦说:“妣有专祭,与礼家所说周制大异”;可见父权文化于周确立,是可信的。但周代以后虽有了(男)祖祭,然而仍未取消先妣之祭,而且在某些情况下仍设特祭:周制“妣合祭于祖,惟丧祭与祔始有特祭。……祔男子于祖,则祭其祖;祔女子与孙妇于妣,则当祭其皇祖妣与皇祖姑。……妣于升祔其孙女及孙妇时始有特祭”(同上王国维)。这也就意味着,周虽建立男权社会,然母权传统仍有保留。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现象。

《通志氏族略序》中说:“三代以前,姓氏分而为二,男子称氏,妇人称姓。……氏同姓不同者婚姻可通,姓同氏不同者婚姻不可通。”姓者,女生也,最初从于母系,其与婚姻最切。周代为姬姓,可知至少在周以前,仍以母系论定族姓。男人称氏,我们从周公后代如孟孙氏、仲孙氏、季孙氏等那儿,亦可见这一母系传统。“氏所以别贵贱,姓所以别婚姻”(《通志氏族略序》)。在极重血缘伦理的中国文化中,婚姻无疑是件至上大 事,然而“氏”却无关婚姻,只有“姓”才是其枢纽。“氏”一样者,即使姓不同,亦可通婚;但要是“姓”一样,即使“氏”不同,则不可通婚。这说明三代以前是属于严格的母权社会的。但周以后,姓氏之分虽逐渐变化,开始趋于男姓女氏之别,然母系在婚姻关系上的特权仍在相当时期内有所保留。据牟逊先生对《春秋》的研究,在齐、鲁、宋,卫东方诸国,(一),主妇仍执掌儿子娶妻之权;(二),女子不嫁(如齐恒公、其兄襄公与姑姊妹淫乱之事,盖由此生);(三)婚姻自主(春秋间仍流行女子任意赘私夫、或通兄弟之俗;正常的婚姻自主,《诗·溱洧》等则可证之)。此为母系遗俗在婚姻关系上的典型表现。除婚事外,当时凡家庭中的祭祀活动,均由妇人主持;舅权亦极重,有时可以影响君位之继承,等等①,这亦为母权文化之遗风。有一些,诸如母亲在儿女婚事上的实权,舅舅的特权等,至今仍可见于民俗。

耐人寻味的是,汉代已是基本确定的父权社会了,但许慎仍说“圣人无父、感天而生”的话,司马迁在《史记》中不仅说了三代帝王乃感天而生,而且还说“孔子母征 ……梦感黑龙,生丘于空桑之中”;说秦祖大业乃“女修”吞卵而生,以至秦始皇、刘邦等人的出世也是如此。又陈景元在《道德真经藏室纂微开题》里说“老子母感火星而有娠……而生老子”;《刘子》里则说:“张良感弧星,樊哙感狼星”,等等。这些故弄玄虚的说法,虽有欲神其事之用意,但在父系社会极为重视的血脉关系上只见其母,不见其父,却是不可忽略的一种奇特现象。

这一切都在提醒我们,中国历史并没有割断与原始母权崇拜文化的血缘纽带。当然,同世界的进化史一样,中国亦经历了从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社会的转变。坐在王座上的统治者,至少表面看来,从夏禹始就不再是女酋长,而成了男天子。但这一历史转换的时代界限却自周始才渐趋明朗,而且即使在周以后,仍在很大程度上保留着母系社会的某些重要遗习,母神的形象仍高悬在男权社会的上空,这又说明父权的胜利与母权的失败都同样是不彻底的。

恩格斯说:“母权制的被推翻,乃是女性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①这一失败的重大因素主要有二,一是在“物”的生产上,男人取代女人成为主角,并成为私有财产的主要拥有者;二是在“人”的生产上,父亲角色随着男性在生殖活动中独特作用的被认识而逐步获得确立。在西方,前者主要是靠随着畜牧业的高度发展,财富的大量增加实现的。男人本来就是畜牧业的天然主角,而以畜群为主要来源的财富的增涨,便自然地提高了男人在群落中的地位;后者,按照恩格斯的论述,则是通过对偶婚取代群婚制实现的。“对偶婚给家庭增加了一个新的因素。除了生身的母亲以外,它又确立了确实的生身的父亲。②这两方面因素共同产生的一个趋势,就是母权制的被推翻。因而在西方,这场“人类所经历的最激进的革命之一”,却是不动声色地完成的,“一般说来,这似乎是一个十分自然的过渡”(马克思)。③

但在中国,这一过渡却采取了完全不同的形式。从客观上说,本为妇女专长的农业活动,即使后来让男性担当了主角,也不会完全成为男人的领域,比如桑蚕业以及一般的农物种植和收获,仍需要女性来参加,这就使得男性不会成为财富的完全占有者;而在“人”的生产即部族繁衍上,至少在殷商时代仍盛行感生神话和女祖崇拜,这是我们前面已讨论过的。这必然在很大程度上阻遏着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的自然转换。但这一转换却又确实地发生了,以男人为主宰的国家确实地出现了(夏代)。这是什么原因?据有的学者研究,这一革命性转换是由部落间的大规模战争和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大规模人口迁移完成的;③也就是说,是通过人为的、非自然进化的方式完成的。这—方式使得勇武好斗的男人将女酋长赶下了台,但却使母权文化的遗留成为可能,因为“文化”的转换是无法靠战争、靠某些偶然的人为因素完成的。它就活在人的意识里、情感里和心态里,而不是搁在王座上,皇宫里。

所以,从一个方面说,中国的女性确实被男人世界打败了,至尊至贵的王冠戴在了男人头上,女性整体上沦为卑贱的角色。但另一方面,中国女性又通过“母亲”这一崇高身份和“家庭”这一阵地,仍间接地影响着、塑造着、甚至控制着男人社会。一方面,男人通过战争夺回了在原始自然的血缘关系中本属女性的中心地位,以父子关系作为宗法传承的主脉;另一方面,原始自然的血缘关系作为社会关系、国家制度和伦理道德的基本内容,又保证了女性作为“母亲”仍享有同“父亲’相当的权利。这特别体现在作为法律形式的、以“丧服”为基础内容的“身份法”上。中国早期法律对丧服的规定是,子女对父和母、夫对妻和妻对夫的丧服级别和守孝期是一样的。即使后来“妻”的地位有所下降,有了“夫有再娶之义,妇无二适之文”的官方理论,但法律上却无这种规定;而且“母亲”的地位仍然极高。尤其是丧夫的“母”,法律赋予她权威,子不孝母,有可能被指控为触犯“恶逆”、“不孝”等罪,而这些罪在古代是十恶不赦的。

母性的崇高地位也表现在政治上。按说在男权社会中,女性是绝对无权干预政治的。但历史上锦延不绝的“太后摄政”却一直为法律所默许。自前汉吕后时,就开始了这一“太后摄政”现象。至东汉,此一现象则成为制度。蔡邕在《独断》中,有对太后摄政仪式的记载:“后摄政,则后临前殿朝群臣,后东面,少帝西面,群臣奏事上书,皆为两通,一诣太后,一诣少帝”(《四部丛刊》本,下卷第三页)。唐代武则天不仅特设“垂帘”之制,而且后来还干脆将儿子中宗从皇位上赶走,自己当上了皇帝。宋代亦曾有好几位太后摄政,如仁宗时的刘太后,哲宗时的高太后等,一直到清代慈禧,则将“垂帘听政”发展到极致,列入《大清会典》(卷二百九十一)之中,视为一代之大典,成为一代之政治制度。这一自汉至清凡二千余年的中国历史之奇观,根子在哪?即在母权崇拜文化之遗留上。通过家庭(“国”不过是“家”的扩大而已)“堡垒”和血缘伦理,母性又在很大程度上保留了她那原始的女酋长的权利和尊严。

中国政治中的母后专权,外戚之乱,虽屡遭男权社会之抵制,但终难根除,因为它有着广泛深厚的社会文化土壤。在一般家庭中,女性总起来地位似乎较低,但一旦作了“人妻”和“人母”,情况就大为不同,在男权社会规定的“男不言内,女不言外”(《礼记·内则》)之礼教中,女性成了家庭中实际的主人。正妻是一家主妇,她不仅管着姬妾,更管着众仆人。丈夫在家庭中只有象征性的权力,他对妻子往往是很尊重的,所谓“相敬如宾”,“上床夫妻,下床君子”是也。因为正妻除了是家庭总管外,她背后还有娘家,特别是丈母娘对女婿而言是不敢有一丝得罪的。所以中国的妻子绝不像古罗马家庭中那样处于一种纯奴隶性地位。①我们从《红楼梦》中贾政之与王夫人、贾琏之与王熙凤,《金瓶梅》中西门庆之与吴月娘的关系中即可见出这一点。如果女性在家庭中一旦作了“母亲”、“祖母”、“老祖母”,那地位就更了不得,男子无论官多大,年纪多老,在母亲面前都是诚惶诚恐、敬若神明的。杨家将故事里的佘太君、《红楼梦》中的贾母,《孔雀东南飞》里的焦母等等,便是我们所熟知的例证。慈禧太后则是这一母性威权的集大成者。这都说明中国女性虽被剥夺了原始的权威,但她们又通过为“人妻”,特别是为“人母”这一环节,成功地分享着名义上由男人来统治的这个伦理社会。

这也反映在哲学中。道家哲学是典型的母性崇拜之产物,已如前述。儒家其实也未摆脱。它虽大讲男尊女卑,但骨子里仍受母权文化所制约。儒学创始人孔子和孟子,自幼丧父,其生养和教训均由其母一手完成。这不能不在其思想中留下深痕。儒家学说的核心是“仁”,“仁”之核心为“孝悌”,而“孝悌”的基石便是人伦亲亲的血缘关系。这种血缘关系典型地反映了一种原始文化形态。恩格斯说:“原始状态的标志不是粗野,而是部族古老血缘关系保留的程度”。①最初,唯一可确认的血缘关系便是母子关系,而这也是母权文化的原始根基。儒家虽说讲究的是父系之血统,但只要重血缘,就无法割断与原始母权文化的纽带,因为母子的血缘关系仍然是最直接最明确的(父子倒不一定)。因而,“孝敬”之道,不仅是对“父”,也是对“母”。但由于“父”主要是外面的统治者,“母”则更是家内的主宰,她对子女人格、智力、情感、心态等等的影响和塑造更切近更深重,因而母亲的形象比父亲的要更恒久地留在儿女的内心中。她那慈爱温厚的怀抱终生留存在儿女的梦境里,她那寓情于理的教训则一直象神的声音回荡在儿女的灵魂里。儿女,特别是儿子,成了母亲所悉心塑造的社会文化代言人,就像孔,孟之母对他们所做的那样;这就无形中使得儒家哲学仍深刻地潜留着原始母权文化的强盛基因。

正是由于原始母权的潜留,中国文化形成了偏于女性化的特色。通过母亲之角色和儿子之中介,中国女性将她们的精神贯注到了男权文化的各个领域中。。比如中国人的思维重直觉经验而不重思维理性,中国人的心态重故乡重守静而不重开拓不重探险,中国人的美意识不讲崇高动荡而重温柔敦厚、中和团圆,等等,都无不渗透着女性世界特有的心性品格;而这,均与母权崇拜文化有着深在漫远的关系。

———原发表于《民俗研究》1993年第1期



① 马王堆出土帛书《老子·道篇》北京,文物出版社1976年

② 《周予同经学史论著选集》,第86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③ 《老子校读》,张松如校,第36页,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81年

① 《老子新译》,任继愈译,第72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

② 《帛书老子注释与研究》,第82页,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85年

③ 转见王孝廉《中国的神话世界》下册,第667页,台北,时报文化公司1987年

④ 高亨《重订老子正诂》第16页,古籍出版社1957年

① [美]塞·诺·克雷默编著《世界古代神话》魏庆征译,华夏出版社1989年,第293页

② [美]塞·诺·克雷默编著《世界古代神话》魏庆征译,华夏出版社1989年,第294页

① [美]坦娜希尔《历史中的性》童仁译光明日报出版社1989年第17页、35页、18页

① 卫聚贤《古史研究·三皇及五帝》第二卷上册,北京,商务印书馆1937年第143页

② 赵国华《生殖崇拜文化略论》,《中国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

① 《春秋时代母系遗谷公羊证义》,《新亚学报》1995,(1)

①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50页

②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50页

③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52页

③参见叶文宪《中国国家形成之路》《华东师大学报》1990年第6期

①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53页

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5卷第4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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