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知,无论“天子傩”还是“乡人傩”,傩祭本意都在于“驱鬼逐疫”也就是“驱邪祛疫、祈福纳吉”,皆跟人类生存意志密切相关),剔除其糟粕,发掘其精华,就会发现其光怪陆离的表象下竟然凝结、浓缩、隐藏、演绎着那么多不失价值的文化内涵:生命意识的张扬,民俗风情的展现,内心愿望的投射,大众娱乐的自足,戏剧的原始基因,歌舞的悠远血缘,古朴神奇的面具艺术,幽深莫测的符号体系……一件件,一桩桩,无不渗透着人的情感,体现着人的意志,张扬着人的精神,与人的生存、人的追求、人的企盼有千丝万缕的关联,尽管粗陋原始却又生动鲜活。古老的“傩”,以其对视觉的冲击力向我们展示出斑斓的文化世界。
“傩虽古礼而近于戏”(朱熹《论语集注》卷五)。华夏文化史上,“傩”起源悠久,当跟先民的原始宗教活动有关,至殷商时期形成固定的巫术礼仪,用来驱鬼逐疫、祓除不祥,周代称之为“傩”,并在《周礼》等书中留下记载。先秦时,既有宫廷中的“大傩”也有民间的“乡人傩”,《吕氏春秋·季冬纪》:“季冬之月……天子居玄堂右,驾铁金丽,载玄旗,衣墨衣,服玄玉,食黍与彘,其器宏以弇,令有司大傩旁磔。”《论语·乡党》有孔子观看“乡人傩”的记载:“乡人傩,朝服而立于阼阶”。汉代大傩的情形,见于《后汉书·礼仪志》。行傩的核心人物,是巫师或祭司性质的“方相氏”,他身披熊皮,头戴四目金面具,一手执戈,一手扬盾,率领戴着面具、披毛顶角的“十二兽”(或尊称为“十二神”)及一百二十“侲子”(侲子即童子,由少儿扮演,古时特指驱鬼所用者)到宫室各处跳跃呼号,唱颂着充满巫术意味的祭歌,以驱逐“疫鬼”、清洁厅堂、保佑平安(这种跳神驱鬼场面,很容易使人联想到后世民间的“跳端公”)。此外,当此仪式在丧葬过程中使用时,旨在驱逐墓圹内的恶鬼,以防止其侵害死者,其用意实跟保护生者并无二致。傩仪中这位披挂奇特、通神驱鬼的“方相氏”,正是经过由人而神的仪式化角色扮演来实现人、神或人、鬼之间交往的。在此,从原始宗教信仰角度,可以看见古老的巫术;从原始艺术文化角度,可以看见舞乃至戏的元素。日本汉学家白川静释“舞”,便指出其与“無”通,后者“形似舞蹈者”,而“‘無’本指所谓‘無雩’的求雨仪式”,对此仪式的记载多见于甲骨文;后来“無”专门用来表示有无的“無”后,才加上“表示双脚的‘舛’(双脚张开之形)构成了‘舞’,用来表示跳舞、舞蹈”[5]。汉语中,“舞”与“巫”亦古音相同,按照《说文》,后者的根本要义在于“以舞降神”、“像人两褎舞形”。甲骨文中,“巫”之写法有十字形的——“”;金文“”,亦承此而来。此外,有论者推测:“‘巫’字一旦旋而舞之,也就成了‘卍’字。所以,古时候的‘卍’字并不像许多人解释得那样复杂,它的本意就是巫师的屈足之舞。巫师在求雨的舞蹈中只屈一足,但在其他祭祀舞蹈中则屈两足,‘卍’字形象地表达了巫的跛足之状。”[6]傩舞即傩仪中的舞蹈,傩戏是在此基础上融入故事情节和人物扮演后发展出的戏剧样式。
傩俗从宫廷到民间长久流传,至于民间的傩仪及傩神,从《荆楚岁时记》中“村人并击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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