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新和:民俗文化视域下的蒙古族长调
2011/11/30 8:53:31

民俗文化视域下的蒙古族长调
刘新和
(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研究所,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10)
摘 要: 蒙古族长调的抢救与保护是一项规模宏大、内容复杂的系统工程,而对文化环境与传承环境的保护是基础性工作。长调保护应该建立在民俗地理、民俗文献和民俗生活基础之上。“学院式”的研究与保护非常重要,而支撑学院式研究的基础是田野与传统。
关键词: 蒙古族长调;遗产保护;民俗文化;视域
分类号:J1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9838(2011)03-0044-6
蒙古族长调民歌(以下简称“长调”)是跨境分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它贯穿于草原先民漫长的游牧生产与社会生活。2005年11月,长调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时至今日已近6年。本文所关注的是民俗文化视域下的蒙古族长调。
一、 民俗地理视域
“民俗地理”是一个使用频率并不很高的概念。它是研究“特定范围内的民俗文化地域系统及其与地理环境关系” [1](2)的学科,也称民俗地理学,属于民俗学的一个分支。
长调与民俗地理存在着颇为紧密的联系。我们知道,民俗是一个民族或一个社会群体在长期共同生产、生活中逐渐形成并世代传承的一种较为稳定的文化事象。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由于民俗文化的存在,形成了不同民族、不同社会群体所独具的文化特质。也就是说,诸如长调其产生与发展必然依存于特定的文化土壤,这也是不同民族与社会群体之间相互区别的重要标志之一。
本文所说的“特定的文化土壤”,其中就包括民俗地理。换言之,就是要将长调置于民俗地理视域加以关照。
包括长调在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从民俗地理的角度看,蕴含区域文化特征和区域文化差异。如果说民俗地理是以“人地关系理论为核心,研究我国及一定区域范围内民俗的形成、发展、演变、分布规律、区域特征和区域差异及其与地理环境关系的一门学科”,[1](2)那么,我们就有理由将长调置于民俗地理视域之内,研究其形成、发展、演变、空间分布等规律。
言长调必先言蒙古和蒙古族。“蒙古”一词最早的汉文音译始于唐代,《旧唐书》作“蒙兀”,《新唐书》则称“蒙瓦”,当时属于室韦-鞑靼部落的一支,一般通称“蒙兀室韦”。在宋、辽、金时期的汉文典籍中还有萌古、萌古斯、萌骨、蒙古等诸多音译。蒙兀室韦原住在古纳河(今额尔古纳河流域),公元7世纪前后,逐渐部分西迁到达鄂嫩河(斡难河)、克鲁伦河(怯绿连河)和土拉(剌)河的上源地区,分成尼鲁温蒙古和迭尔列斤蒙古两大支及诸多部落。至此,蒙古各部落在西起三河之源,东至兴安岭一带的广阔草原上游牧。随着蒙古的扩张,其势力逐步扩展到整个漠南、漠北和漠西草原,蒙古族逐渐形成。长调所覆盖的是这一广阔的区域。
经民族音乐研究者们多年的研究认定,蒙古族的音乐文化经历了三个历史时期。[2](3-8)其一,“山林狩猎文化时期”,时间大体在《蒙古秘史》之前,其代表性的音乐体裁为萨满教歌舞、狩猎歌舞等。其二,“草原游牧文化初期”,时间大体在元及元代以后,正是在漫长的游牧生活中,蒙古人创造出具有浓郁特色的草原音乐文化,此时的歌曲具有“音调悠扬、节奏自由、曲式庞大、腔多词少等特点”,并“具有强烈的抒情性”;“胡琴、马头琴、火不思等民间乐器,大抵也是在这一时期趋于成熟和定型,进入了蓬勃发展的新时期”。[2](5)其三,“半农半牧音乐文化时期”,时间大体在清代中后期以来。此时短调歌曲、长篇叙事歌曲,以及说唱形式乌力格尔等大量出现,此“与草原长调牧歌不同。其特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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