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丽哲:艺术人类学田野工作方法中“人”的引进——黔西苗人的服饰与婚姻个案研究带给我们的思考
2009/5/29 9:19:48

艺术人类学田野工作方法中“人”的引进
——黔西苗人的服饰与婚姻个案研究带给我们的思考
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 安丽哲
摘要:艺术人类学的田野调查需要关注“人”本位的研究。艺术品(艺术活动)并不与艺术主体所生活的时代、人文环境、生态环境等等直接发生关系,周围的一切必须通过对主体的作用来对艺术品的产生以及传承发生影响。本文以黔西苗人的服饰与婚姻个案研究为例,探讨了艺术人类学田野工作方法中“人”的引进模式。
关键词:艺术人类学 田野工作方法 黔西苗人
艺术人类学这个提法在中国也有10多年了,当时的产生是美学以及艺术学的研究急切需要结合自己国家的实际状况,提出切实可行的理论出来,而不是一味的照搬西方的理论。这一切都使得人类学的田野工作方法很快在艺术哲学以及美学领域风行开来。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艺术人类学研究倡导的是“从单纯研究艺术品以及艺术活动出来,因为艺术品以及艺术活动是在整个社会生活中的,我们不能从社会生活中将其剥离出来研究”的理念,许多研究者开始运用参与观察的方法,将一个具体的艺术品或者艺术活动其所存在以及发生的社会环境、生态环境下进行研究,探讨艺术品(艺术活动)所包涵的社会文化的意义以及在社会中的重要意义。例如苗族的刺绣艺术品,研究者们除了去考察其现阶段的分类,造型特征以及工艺外,也考察刺绣图案的深层意义。可以说这种研究方法直到今天对我们仍然非常有意义。然而在不断的实践中,我们逐渐发现我们忽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研究视野,那就是“人”[1]。这里的人可以理解为“群体”也可以理解为“个人”。也就是说艺术人类学研究现在非常需要一个人本位的方向。我们需要锁定进行艺术品以及艺术活动这些艺术客体的另一个方面,即艺术主体。因为我们的研究不绕开艺术品的制作主体,艺术品(艺术活动)并不与主体所生活的时代,人文环境,生态环境等等直接发生关系,周围的一切必须通过对主体的作用来对艺术品的产生以及传承发生影响。
在对黔西一个社区的长角苗人的服饰的考察中,我着重考察整个族群群体以及服饰制作主体——妇女的婚姻观念的变化在传统民族服饰传承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一长角苗人服饰与择偶的价值判断观
 
“所有的社会都有对劳动的某些分工按习惯给不同种类的人分配不同类型的劳动。所有社会的传统劳动分工方法都在某种程度上利用了性别的差异。民族志资料表明:几乎在所有的社会中 某些劳动总是分配给男人,而另一些则是分配给妇女的,男人修建房屋,跟硬东西打交道的例如金属,石头,木材。妇女常做的是家务劳动,妇女不仅是儿童的主要照管者,还要做饭,清扫房舍,洗衣服以及找柴和取水。”[2]在长角苗的生活里面也是如此。用村民的话来讲“有的重活女的干不了,修房子背煤什么的。以劳力为主的都是男的来做,如果女的干活太厉害,很多人会笑话的,女的最主要就是做衣服绣花做饭带孩子什么的,而且对外打交道都是男的事情”在长角苗人的生活中,女主内男主外是其典型的生活模式。由于长角苗人在长期生活比较闭塞的深山里面,许多东西需要自给自足,每个家庭都是一个独立的可以生产消费的个体。在艰苦的生存条件下,男人与女人分工非常明显,需要各司其职,能够自己生产制作出全家人的衣服是一项长角苗妇女的基本技能。这与我们现在的都市社会不一样,在都市社会中,服装由专门的裁缝制作或者是由专门的工厂生产,妇女们不再将作女红作为自己生活职能的一部分。
长角苗人择偶的前提就是姑娘必须会绣花做衣服,其次才是容貌家境人品等等。由于在社会分工上面,服饰的生产与制作都是妇女的专门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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