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戏剧的生产性保护:没有剧目剧团就不能生存
2010/2/4 0:21:57
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传统工艺等项目的生产性保护引起热议。生产性保护也是传统戏剧保护的一种重要方式和一条重要途径。“生产”二字对于传统戏剧来说并不是外来语,每一个戏剧院团日常的头等大事就是“剧目生产”或曰“艺术生产”。没有剧目生产剧团就不能生存,而传统戏剧是依靠剧团进行保护的,因此没有剧目生产也就谈不上传统戏剧的保护。
剧目生产的三方面内容
戏剧院团剧目生产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保留剧目的上演;传统剧目的挖掘整理;新剧目的创作。
拥有一定数量的保留剧目是一个剧团存活的条件和取得一定成就的标志。比如说起北京人艺,人们就会想起曹禺的《雷雨》和老舍的《茶馆》。对于戏曲来说,保留剧目甚至成为剧种的标志。如越剧的《梁山伯与祝英台》、《红楼梦》,黄梅戏的《天仙配》、《女驸马》等。各个戏曲流派也是以自己的保留剧目为观众所熟悉和热爱。京剧的梅、尚、程、荀,麒(周信芳)、马、谭、盖等,都有自己的代表性剧目,这是大家熟悉的;地方戏也是如此,如豫剧旦角的五大流派,常(香玉)派的《红娘》、《白蛇传》、《花木兰》;陈(素贞)派的《洛阳桥》、《宇宙锋》;崔(兰田)派的《桃花庵》、《卖苗郎》、《秦香莲》;马(金凤)派的《花打朝》、《花枪缘》、《穆桂英挂帅》;阎(立品)派的《蝴蝶杯》、《秦雪梅吊孝》等。这些剧目凝聚着流派艺术的精华,体现着观众的审美爱好。所以我们对于剧种的保护和对于流派的保护,都必须通过对保留剧目的不断演出和传承来实现。
保留剧目的传承还是培养演员的最好的方法。比如以演现代戏为主的河南豫剧三团和山东省吕剧院,他们的《朝阳沟》和《李二嫂改嫁》都已经由第三、四代演员来演了,这些年轻演员因演这些保留剧目而成长起来。
传统剧目的挖掘整理也是剧目生产的一个重要方面。各个剧种的剧目在流传的过程中,因为各种原因,总有一些剧目不断流失。有的是因为脱离了时代的风尚,有的是因为技艺没能得到传承等等。但是过了一段时间,人们又会发现,这些剧目中有很好的东西值得珍惜,或者某一方面还有特殊的价值。这也正是遗产保护中强调“抢救”的原因。
近年继永嘉昆剧传习所改编演出《张协状元》获得成功之后,北昆和浙昆又把《宦门子弟错立身》和《小孙屠》改编演出,至此早期南戏的“永乐大典戏文三种”都重新搬上昆曲舞台。人们称赞《张协状元》等剧目是“以复古为创新”。这对昆曲的传统是抢救,是保护,也是丰富。再如昆曲《寻亲记》久已不见于舞台,现已百岁的倪传钺老先生在前两年传授了这部戏,今年在昆剧节上演出,大家感到很新鲜。浙江越剧团挖掘、改编了早期越剧的剧目《九斤姑娘》,并采用了许多早期的越剧曲调,这个戏表现了民间的智慧,有浓厚的生活气息,既有历史感,又使观众感到很亲切。
创作新剧目对于戏剧院团的艺术生产来说,是重要一环。对于文化遗产的保护同样非常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物质遗产保护有所不同。后者侧重保护前人留下的成果即物质的“遗产”,如地上的古代建筑和地下挖出的文物;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不仅要保护前人留下的作品(包括舞台演出),更重要的是保护前人创造的文化传统。前述对传统剧目的挖掘、整理也是“激活”传统,同时也还必须有新的创作。当然工作上有轻重缓急,比如面对许多传统剧目很快流失需抓紧抢救,就应以抢救为主。但不能因此就排斥新的创作。同样,面对遗产丰富的传统,新创作必须严肃认真,要有高标准,不然新作品就留不住,但也不能因为新作品成活率低就放弃创作。
戏曲保护与创新的争论
在戏曲创作领域,继承传统与改革创新的关系一直是热烈讨论的话题。在非物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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