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民转产与鄂伦春族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
2011/2/18 10:43:02

作为我国仅存的狩猎民族,鄂伦春族的生产生活方式和社会形态均带有活化石色彩,理应备受瞩目。然而作为人口仅8000多且居于祖国边陲的人口较少民族,鄂伦春族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影响力和受关注程度尚待提高。将目光投向人口较少民族,尊重其传统,保存其文化,发挥其优势,了解其心声,展示其魅力,改善其生活,不仅具有学术意义,更具有现实意义。
对话人
何群内蒙古师范大学社会学民俗学学院教授
吴涛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副旗长
新中国成立以后,鄂伦春族猎民转产几经起落,但没有一次能够坚持下来。农民要有地,牧民要有草场,猎民同样需要生产空间
何群:转产是鄂伦春社会的大事。可以说,近代以来,无论是定居还是禁猎,鄂伦春社会一直处在“转”的过程中。目前,鄂伦春自治旗共有7个猎民村,这些村的猎民转产情况怎样?
吴涛:我从2003年开始担任副旗长,长期负责民族工作,每年都会到猎民村去看看。这7个猎民村有900多位猎民,大约只有20%的人可以说已经成功实现转产。其中,从事养殖业和食用菌种植的是少数,多数种地,是农业大户。其余80%的人还得靠政府救济生活。现在猎民享受双重低保,即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猎民看病的费用和子女入学费用由政府负责。以前,猎民每人每月有70元护林员津贴,现在这项津贴已经被取消了。学生上学也有补助,每个学生每月补助14元,初中生在学校吃住免费。
何群:80%没有实现转产的猎民主要从事什么生产?
吴涛:2008年,呼伦贝尔市提出了“双80”的目标,即80%的猎民要参与到劳动中,80%的猎民要通过劳动年增收1000元。为此,旗里筹措了1000万元基金用于猎民村发展生产项目。2008年,7个猎民村大部分搞了黑木耳种植,有的村子还搞了桦子菇种植。项目实施以后,带动了大部分猎民参与到生产中。猎民从事集体劳动,享受雇佣农民工待遇,一天能挣二三十元,生产、销售等过程都由集体负责。
现在,已经没有多少集体土地可分给猎民耕种了。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政府鼓励猎民开地,每个猎民都有三五十亩的开发指标,地是开出来了,但是大家不会种,而且这些地的土质也不太好,种一年赚不了多少钱。后来,许多猎民把土地租出去或者卖出去,导致土地逐渐集中到少部分人手里。对此,政府干预不了,因为土地使用权归猎民个人所有。2008年实施发展生产项目以后,我觉得效果还可以。比如,托河乡与公司合作,搞了1000只基础羊(1000只母羊、100只种公羊)工程。
何群:猎民怎样参与此项工程?
吴涛:首先是鼓励猎民到牧点(牧场)干活,学习养羊技术。猎民若有能力,可以第一年养10只羊,第二年养15只,慢慢地将养殖规模发展起来;若是没有能力养,也可以把羊羔卖了。这些项目的实施,极大地激发了鄂伦春猎民的生产积极性。
何群:7个猎民村是否都在推行种木耳、养羊等产业?
吴涛:现在基本上是有侧重地推行。基金不是白给的,使用期为3年,3年后要还给旗里,项目实施者是第一责任人,实行乡长、乡党委书记终身责任制。
何群:与传统狩猎文化适应相关,猎民生产组织形式事关重大。听您介绍,现在主要还是采取集体组织的方式,而不是分给一家一户单干。
吴涛:将来的发展方向是个人-家庭来做,集体来组织。在初期采用集体生产的方式,可以培养猎民的兴趣。
何群:采用集体组织生产的方法,优越性在哪里?
吴涛:让公司承包土地、猎民来做工的做法,风险较小,如果有天灾人祸造成的损失,由公司赔偿。公司每年交给政府的羊的数量是一定的,而且每年还要接受两三名猎民到牧场工作、学习养殖技术,支付工钱。
何群:这种生产组织方式前景怎样?
吴涛:政府的设想是通过3到5年努力,使猎民进民营企业或牧场工作,学习技术,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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