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语冰:作为社会现象的艺术——西方艺术社会史研究的变迁
2013/8/29 9:43:35
【核心提示】艺术的社会史家信奉的一个准则是,一个社会对待艺术的态度总是事先决定了艺术家工作的那个语境,这最明显地体现在生产者与受众之间的关系中。 艺术社会史(Social History of Art)是“一个用于描绘艺术史研究方法的术语;这种方法试图确定与一个既定的艺术现象的产生及全面理解相关的各种社会因素,无论这个现象是一个时代、一个城市、一个艺术家的生涯,还是一件作品”。它始于这一假设:艺术不是自律的,而是与一些社会因素有着复杂的关联,这些因素包括道德、法制、贸易、技术以及政治、宗教和哲学。(Jane Turner, ed., The Dictionary of Art) 艺术社会史与艺术社会学(Sociology of Art)既有紧密的联系,又有明确的区分。艺术社会学主要关注作为理解社会的一种手段的艺术研究,艺术社会史的主要目的则是对艺术本身的深入理解。换言之,艺术社会学是将艺术(实践、批评与理论)当做一种社会现象来研究,要点是“作为艺术的社会现象”,艺术现象是社会现象的一部分,因此艺术研究(艺术社会学)也成了社会学的一个分支;艺术社会史则从社会环境来研究艺术,要点是“作为社会现象的艺术”,侧重点仍在艺术本身。 豪泽尔:阶级决定艺术风格 艺术社会史和艺术社会学这两个学科都曾受到马克思主义艺术研究方法的深刻影响。当代德国艺术史家、艺术批评家布赫洛揭示,在很大程度上,正是针对19世纪末和20世纪上半叶的自律性美学和形式主义史学观及批评理论的弊病,现代的艺术社会史方法才应运而生。布赫洛在其《艺术的社会史》一文中,追溯了自律性美学和形式主义批评的整个谱系。唯美主义的观点认为,艺术作品是由纯粹自足和自反的体验创造出来的。这一观点导向了20世纪早期形式主义思想中的类似观念,后成为形式主义论述的套话。在一定程度上,艺术社会史与自律性美学正好构成了相反的假设。不过,对单件艺术品的社会—历史分析,二战以后才出现在“瓦尔堡学派”的后继者中,其复杂层次可被浓缩为两个主要议题:艺术的社会功能,以及艺术家与其社会之间的关系。 早期的艺术社会史方法较为简单。阿诺德·豪泽尔的《艺术社会史》作为“迄今为止将社会的变迁与史前以来的艺术的变迁联系在一起来探究西方艺术的最完备的研究之一”,颇具代表性。 就其处理“阶级”问题的方法而言,豪泽尔是一个典型的艺术社会史学者。豪泽尔认识到前卫艺术家的阶级问题的复杂性,但始终不肯放弃艺术家的阶级出身这一敏感话题,不过,他处理问题的方法仍是大而化之的。这一点,连同他的基本方法论,遭到了以贡布里希为代表的新一代艺术史家的强烈批评,尤其是对豪泽尔的“阶级决定(艺术)风格”的论述,贡布里希提出批评:“仅就视觉艺术而言,豪泽尔先生的出发点似乎是这样一个差强人意的假设:僵硬、等级制和守旧的风格总是得到由拥有土地资源的贵族所统治的那些社会的青睐。而自然主义、不稳定性和主观主义的因素,则很可能反映了城市中产阶级的精神状况。”(E.Gombrich, “Review of Arnold Hauser’s The Social History of Art,” Art Bulletin) 克拉克: 阶级的形成关联于多种要素 艺术的社会史家信奉的一个准则是,一个社会对待艺术的态度总是事先决定了艺术家工作的那个语境,这最明显地体现在生产者与受众之间的关系中。尽管这种关系经常是个人的关系(例如赞助人与画家之间的关系),但它毕竟不是一种私人关系,而是一种经济事务,因为艺术生产的专业行为总是建立在交换的既存经济体系之上,而非不切实际的未来接受之上。 需要注意的是,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阶级决定(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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