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洋等:将宗教美术作为仪式认识的思路与意义
2009/6/27 10:13:31
将宗教美术作为仪式认识的思路与意义
上海大学艺术学院 汪小洋 迟广超 纪烨
摘要:从艺术人类学的角度思考宗教美术,一个突出的收获应当是将宗教美术作为仪式来认识。宗教美术是宗教行为,其神圣性和一般性的行为过程使它获得了仪式的性质。仪式的规范化要求,规定了宗教美术程式化发展的方向。这一方向发展中的阶段是:不完整的神秘化阶段,最丰富和精彩的世俗化阶段,最具有普遍性的同时也充满着活力的程式化阶段。仪式性质的意义是:当仪式内容存在时为宗教美术而不存在时则为世俗美术,宗教美术各阶段的审美价值的理解及一些传统概念的重新认识。
关键词:仪式 宗教美术 程式化方向 发展阶段 意义
艺术是追求创造的,创造是艺术发展的生命,但是在我们考察宗教美术发展的时候却会发现,宗教美术是向着一个相反的方向——程式化的方向发展。在我们身边,佛和菩萨、和他们的弟子,各自的造型基本上是趋于相同的,甚至排列的顺序、数量都是按照相同的要求而表现的,能够发现的区别,基本上是来自于有限的地域特色而不是艺术的本身。如何解释这样的现象?现有的艺术发展理论似乎不能够提供具有说服力的答案,而且似乎也不关心于这样的探索工作。但是,当我们将宗教美术作为仪式来考察时,宗教活动的视野使我们有了比较清晰的思路,即:宗教美术是一个宗教行为,是一项具有仪式性质的宗教活动,宗教仪式的规范化要求决定了程式化的发展方向。
一、仪式性质的认识
对于宗教美术的仪式性质,我们首先是从宗教行为的内容上来考虑的。
与世俗美术比较,宗教美术有着非常明显的异质特征:首先,对象征体系的依附。宗教美术图像的象征意义是服从于一个宏大而固定的象征体系的,只有在这个象征体系中,它的图像才具有真实的象征意义,如释迦牟尼的“三十二丈夫相”,世俗的美化之身只有在由信徒们的象征积累体系中才能演化为佛的神圣之体。其次,指向明确的行为目的。信徒的行为(感受)是在虔诚的信仰指导下进行的,这使得活动过程的一切内容(从目的到结果)都表现得非常明确,在寺庙的造像、壁画面前,任何动机的掩饰都将使得行为毫无意义。再次,可以物质化(或固化)的过程。这是因为宗教体验的需要而提出的要求,表现在场合、程序和一些特有的形式方面,这一点的直接结果是导致行为过程的许多环节固定化,比如宗教的仪轨。
从宗教学的角度看,宗教美术行为是一种宗教体验(经验)。乌格里诺维奇《艺术与宗教》有一个经常被引用的关于宗教艺术的定义:“我们不妨把纳入宗教膜拜体系并在其中履行一定职能的那些艺术作品称为宗教艺术。”1具体看宗教美术,“所谓宗教美术,决不是指单纯以宗教为内容或题材的美术,而是指服务于并服从宗教行为的美术。真正意义上的宗教美术,首先是从宗教宣传的功能上被加以认可的。” 2我们认为,在强调宗教美术传播教义功能的同时,也应当对其所承担着的信仰者的宗教体验给予最大的重视。“每一种宗教经验都是宗教信仰者对于一种客体存在的感受,这种客体存在者可以表现为神秘的观念和神秘的自然存在物两大类。”3宗教美术的象征体系就是为这样的宗教体验所支持的。在信仰者眼中,宗教美术作品所表现的世俗世界的概念和物象都是一种特殊的客体存在,诸神、魔鬼、天使、梵、法、道、天命、天堂、地狱、永生等成为神秘的观念,皆被认为是超自然的实在;人类、动物、山川、草木、日月、星辰、雷电、风暴、海洋、浪花、石头、矿物、水、气、火等,不再是普通的自然存在物,不再具有自然界主体的性质,而是被认为是具有灵性或意志的存在者或终极实在,这些客体存在都被认为是具有能力影响或左右信仰者的命运。宗教美术在表现这样体验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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