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守祥:数字艺术:技术与人文的博弈
2009/12/1 15:44:43

(中国传媒大学 审美文化研究所,北京 100024)
摘 要:以媒体技术本体化与视觉文化审美化为表征的新意识形态的弥散,深刻影响着当代文化的发展。数字媒体技术的发展所带来的由话语文化形式向形象文化形式的转变,在摧毁传统的文化等级秩序的同时,也消解着艺术传统的对意义的深度追求。同时,将高科技定义为文化的物质性存在基础,并提升到本体论的高度来分析,无疑具有一定道理;但是应该看到,“媒体形式”毕竟只是文化艺术存在的物理基础,并不构成它的根本性质,将物性材料和媒介手段等同于文化艺术完全走到了另一个极端,从“唯科技主义”的立场出发粗暴地抹煞了“文化”的精神内涵与本质。物质性存在的强势与观念性存在的低限之间的博弈,是数字艺术以及电子视觉文化无法回避的现实,数字艺术的发展亟待解决唯技术主义的迷瘴与意义场的虚设等现实难题。“数字化生存”的技术和“艺术化生存”的人文相互协调,才能实现数字艺术的平衡发展。
关键词:数字艺术;视觉文化;媒体技术;技术与人文;博弈。
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担负人文精神阐释的人文科学在大众文化的喧嚣声中走向边缘,而大众话语和大众文化价值却在不自觉的游离中获得了暂时的独立与自律。但是,当代中国迫切需要树立一种能够相对达成共识的、凝聚人心的价值观,尽量减少不同价值观念与文化模式间的冲突,以保证中国现代化的顺利进行。于是,人文精神的高扬、主导价值的确立、迎接不同价值观与文化模式的挑战,尤其是确立以民主科学、自由平等为中心内涵的现代社会文明便成为中国现代化进程中文化发展的首要任务。
近年来,卫星电视、影视制作、计算机应用等现代媒体工具在中国迅速普及,并很快与发达国家保持同步发展,但也因此形成了中国文化系统内部的巨大落差,即:物质文化的迅猛前进与精神文化的相对滞后。与工业社会中大多数劳力从事摄取自然资源、改造自然的工作不同,在后工业社会中服务行业成为支柱产业,信息技术成为各组织内部掌握权力的源泉和标志——技术不再与主体保持主客体关系,它已发展成为空前独立的自主系统,支配着政治经济与日常生活,它是后工业社会的新意识形态。然而,正在完成工业化的中国却并不完全具备滋生后工业文化的舒适温床,因此,后工业文化更多地是以一种大文化背景、文化情绪的方式影响着中国文化,它是中国与当代西方后工业社会在共时状态下的文化遭遇。[1]
一、新意识形态的弥散:媒体技术本体化与视觉文化审美化
德国文化理论家西格弗里德•施密特声称:人对外部世界的认知并非对外部世界的客观、被动地反映,而是大脑将知觉器官获得的信息经过加工并赋予意义后的阐释。知觉与阐释是不可分的,知觉行为本身便是阐释行为。世界是我们所知觉、被我们所阐释并赋予了意义的世界,是我们主观经验所“构造”的现实。所谓现实,所谓对世界认识的客观性,不过是传统的“意识哲学”虚构出来的。他认为,这里的“现实”应被解释为“世界的各种现象在个人意识中的主观构成”,“在传播媒介中的交往构成”,而文化艺术则是“社会知觉形式和意义理解在个人自我意识中的审美构成”。文化艺术只有当它作为媒介形式,即成为具有主体间性的人际交流手段,获得物质性存在基础时,才具有特定的社会功能而被普遍认同。[2]210-213 因此,对文化艺术的分析研究,必须重视其物质存在形态。而在过去,人们往往无视文化艺术的物质性存在基础,将其完全排斥在文艺研究之外,将文化艺术仅仅看作一种抽象的意识形式和审美形式,这显然是片面的。文化艺术作为传播媒介,其赖以存在的物质手段是随着人类

下一页
返回列表
返回首页
©2025 中国艺术人类学网——中国艺术人类学学会主办,China Art Anthropology Institute 电脑版
Powered by iw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