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文科:曲艺保护田野调查中应予重视的门类重叠和学科交叉问题
2009/4/14 15:22:30
中国艺术研究院 吴文科
一
曲艺是非常重要和典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型。这是因为,传统的口头创作和口头表演包括口头传承方式,使得这类艺术形式,具有具有非物质文化遗产所秉持的极强的“精神智慧”属性和“活态传承”特点。
基于这样的历史背景与原因,以及由此而来的典籍文献极其缺乏的资料留存状况,面对曲艺艺术主要基于口头“说唱”的表演特质,在实施对于曲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时,重视并且借助田野调查的方法,就显得尤其重要而且必要。
然而,作为综合性较强的传统表演艺术,曲艺的艺术构成元素是十分丰富的。作为本体手段的“说唱”性“表演”之外,诸如语言、文学、音乐、舞蹈、戏曲、杂技、美术等等艺术手段和要素的综合存在,使得在认定和保护这类文化遗产时,普遍存在着门类重叠和学科交叉的问题。如何注意并且解决好门类重叠和学科交叉的问题,不仅有利于维护文化事象的原真性和关联性,而且有利于减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源的无端浪费,有利于确保保护工作的有机和高效,同时有利于“本学科”的专精推进和“跨学科”的协调配合。
事实上,由于种种原因,特别由于客观存在着的门类切割和学科划分,我们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事象的观察和认识,实际上存在着“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的现象。
换言之,门类立场和学科概念,在给我们认知、观察、传承、研究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作带来专精与便利的同时,也无可置辩地存在着因门类立场和学科本位带来的“一叶障目”现象与“视野遮蔽”恶果。“就事论事”的结果,无疑会带来“盲人摸象”的片面与遗憾。
为此,怎样避免这些遗憾,在驻足门类立场和秉持学科概念开展相关工作的同时,关注、强调和重视此类问题,不因门类切割和学科划分影响保护工作的协调有机开展,特别是有序而又有效地推进普查工作包括田野调查工作,就显得非常重要。 二
站在曲艺的门类角度或者说学科立场,去作一些对比观察,就不难发现:这种门类重叠和学科交叉现象,是广泛存在着的。
首先,曲艺和语言包括方言及其方音的关系非常密切。道理很简单:作为以口头语言进行“说唱”的叙述性表演艺术,是不能也无法离开语言这个基本材质即介质的。相关的表达语汇包括音乐唱腔及其形成与特点,也是基于语言的节奏特征和风格韵味。离开了语言材质,就没有曲艺作为一种表演艺术形式的独特存在。这是不言而喻的。换言之,所有的地方性和民族性曲艺形式及其表演,都是基于当地地方和民族的语言与方言来进行体现的。
其次,曲艺与文学特别是民间文学的关系,也非常密切。不仅所有的曲艺形式都有演出的文学脚本即“曲本”存在,而且许多非常典范的曲本,更是具有相对独立品格的民间文学作品。如被称之为“中国少数民族三大英雄史诗”的《格萨尔》、《江格尔》和《玛纳斯》,同时又是作为曲艺形式的藏族“岭仲”、蒙古族“陶力”和柯尔克孜族“柯尔克孜达斯坦”的脚本即“曲本”。而像“彝族月琴弹唱”的经典曲本《阿诗玛》,也被作为典范的少数民族“民间叙事长诗”对待。
再次,曲艺作为综合性较强的表演艺术类型,不仅如前所述,和“语言”与“文学”的关系十分密切,也与“音乐”、“戏曲”、“舞蹈”、“美术”、“杂技”等等的关系十分密切:
——类如福建的“南音”,就既是“乐种”也是“曲种”。而且,80%以上的曲艺品种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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