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莉萍、陈志勤:民间艺术与地方形象再定位——从“金罗店”到“龙船罗店”
2012/11/27 14:32:49
民间艺术与地方形象再定位
——从“金罗店”到“龙船罗店”
许莉萍陈志勤
(1.2.上海大学社会学院,上海200444)
摘要: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曾经是明清时代的商业大镇,素有“金罗店”之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背景下,“龙船罗店”已经成为这个镇的文化符号,可见民间艺术之于地方形象在新的社会时期再定位的重要性。当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文化客体被认识的时候,就可以发现“保护”“利用”以及“发明”,都不过是我们现阶段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几个侧面而已。
关键词:罗店;划龙船习俗;民间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地方形象;再定位
一、前言
罗店镇是上海市宝山区的第一大镇,迄今已有600多年的历史,与一些有名的江南古镇一样是明清时期的商业大镇,特别是在清康熙年间,因为棉花、棉布交易日益兴隆,故被称为金罗店。对于这样的“镇”,费孝通上世纪30年代在《江村经济》中曾经这样描述:“镇是农民与外界进行交换的中心”[1](195)。随着解放以后“镇”失去了作为村落与城市之纽带的作用,罗店镇也和其他江南商业大镇一样逐渐走向衰落。但是,这些江南古镇在改革开放以后又重新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正如周星所指出的那样:“大约始于20世纪90年代,在中国东南沿海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先是在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进而在全国各地均普遍地兴起了关注古镇和古村落的社会性热潮。古村落与古镇的价值与魅力,事实上是经历了一个不断地被全社会‘重新发现’的过程”。[2](3)
因为古镇的“再发现”,现在的罗店镇虽然已经不是过去的具有商业意义的“金罗店”,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以及传统节日法定化的过程中,罗店镇已经转生为具有文化意义的“龙船罗店”。而从“金罗店”到“龙船罗店”的演变过程中,民间艺术的彰显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由此,地方形象以一种崭新的文化面貌得以再定位,继而重构了在新的社会时期的地方文化。
本文主要在考察罗店镇从过去的“金罗店”到现在的“龙船罗店”的演变历程的基础上,揭示民间艺术之于地方形象在新的社会时期再定位的重要性,并分析传统文化的多元化的发明结构,进而阐明不仅传统性的利用而且艺术性的彰显也具有一定的意义。
二、“金罗店”与“龙船罗店”
罗店镇位于上海市北翼,西邻嘉定区,北与江苏省太仓市相接,古镇中心有一条街河贯穿其中,历史上,在端午期间镇里都要举行“划龙船”①的民俗活动,据现在当地的一些文献资料,大都认为这种划龙船习俗起源于明初,已有400年的历史,但究竟是否如此已经无法考证。现存有关罗店划龙船的文字记载最早见于清光绪十五年(1889年)的《罗溪镇志》②:“里中旧有龙舟五、六号,旗仗鲜明,锦彩夺目,擅一邑之胜。粤寇时俱毁。今重造五号,不改旧观,更将生铁炼成熟条,于弯处对接,高丈余,安插船头,将十三四岁小儿装扮故事,扎缚其上,谓之出彩,种种奇巧,然究属险事,又有一等拳勇之人,另驾小船,戏弄枪棒,各献武艺,佐以锣鼓,名曰快船”。这里的“十三四岁小儿装扮故事”,指的是位于船头部位的装扮成故事人物的小孩,称为“台角”。还有其中提到的“粤寇时俱毁”即指清咸丰年间的太平军江南之战,大概是1851-1860年之间,罗店龙船毁于战火。又在民国十年(1921年)《宝山县续志·卷五·礼俗篇》中对罗店划龙船习俗亦有记载:“<?五月五日以龙舟竞渡,有戏舞军器,或赛拳者,尾龙舟后,各劳以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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