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梅:蒙古族风格室内乐形成之空间探析
2018/5/14 22:17:47

蒙古族风格室内乐形成之空间探析
李梅
(内蒙古艺术学院,内蒙古呼和浩特 010010)
摘要:室内乐,是蒙古族传统音乐向专业音乐转化所依托的音乐体裁之一。在西方室内乐音乐体裁的基础上融入蒙古族传统音乐元素,形成具有区域音乐特点的本土化音乐体裁——蒙古族风格室内乐。蒙古族风格室内乐形成的原因诸多,本文试图从空间的两个维度,即物质空间与意识空间,以及两者之间相互作用对蒙古族风格室内乐形成进行探析。
关键词:蒙古族风格室内乐;物质空间;意识空间
蒙古族风格室内乐是以室内乐音乐体裁为基础,融入蒙古族传统音乐元素,具有浓郁地方音乐特征、体现独特草原文化内涵的音乐体裁。“蒙古族风格”这一名词,是物质空间与意识空间两个维度结合的产物。物质空间与意识空间有着天然的联系,二者之间的维度契合形成了蒙古族风格室内乐形成的空间语境。
《辞海》云“空间,即物质存在的一种客观形式,由长度、宽度、高度表现出来。是物质存在的广延性和伸张性的表现。”对于空间概念的认知程度已经广泛的延伸到生物、物理、数学、宇宙、哲学等各个学科领域,空间同样是解释文化现象不可或缺的因素。笔者将从空间的两个维度——物质空间与意识空间进行阐述。
物质空间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物质空间即指自然地理范畴,狭义的物质空间即指人为建构的区域场所。本文所涉及的是广义的物质空间,其与“地理背景”或“民间音乐风格区”有相通之处。物质空间对蒙古族风格室内乐的形成有着重要的意义。“蒙古族风格”这一名词即反映了自然地理空间。内蒙古的地域分布整体呈东—西狭长分布、斜伸,北与蒙古、俄罗斯接壤,南与河北、山陕地区相通,西、南、东依次与宁夏、甘肃、河北、山西、黑龙江省、吉林、辽宁8省区毗邻,横跨东北、华北、西北地区。以文化区(这里尤指蒙古族传统音乐的划分)的概念通过地理、历史、文化、方言、民俗等因素的制约,又可划分为“南—北、东—西两大格局”。[1]不同的物质空间形成不同的音乐风格、音乐文化,亦形成自身独特的音乐语言。
对于音乐研究而言,“意识空间是指乐人在社会活动中,通过音声、器物、行为等象征符号建构出的显示相关音乐意义的意识空间”。[2]本文意指在室内乐创作方面,蒙古族传统民间音乐是蒙古族风格室内乐形成的基础,传统音乐在音乐体裁、形式、内容等方面所体现出的物质空间成为辨别“自我”与“他者”的音乐符号。这些物质空间符号通过创作技法(音声模仿、旋法、和音等)、器乐编配组合等诸多音乐创作技法将意识空间进行转化,二者相互作用,形成蒙古族风格室内乐。
一、蒙古族风格室内乐的形成之物质空间
(一)地理划分——以科尔沁草原为中心的地缘共享范畴
以科尔沁草原为中心的地缘共享范畴逐步形成了“东部音乐文化核心”区域。科尔沁草原的地域范围相对辽阔,至今学术界仍在讨论。据相关史料记载,历史上的科尔沁草原东起嫩江、伊敏河,北及蒙古高原东南部,包括大兴安岭中部山脉南北两侧,南至辽河、柳河、大凌河流域,西至西拉木伦河、老哈河流域。面积大约45-60万平方公里。该地区在蒙古族近代的地理划分、行政划分是相对稳定的,即形成了以呼伦贝尔盟、兴安盟为主的区域范围。其包括内蒙古的昭乌达盟、哲里木盟、兴安盟(见图1),与内蒙古接壤黑龙江省的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吉林省的郭尔罗斯以及辽宁省的阜新和喀左。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郭尔罗斯、阜新和喀左在内蒙古自治区以外,但在音乐文化上有一定的共通之处。该地区亦有“内蒙古东部、东蒙”称谓,这与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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