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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莉:明代太常乐官考

[日期:2011-08-10] 来源: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学报  作者:郑莉 [字体: ]

明代太常乐官考

郑 莉

(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上海 200241)

摘 要: 太常是我国古代负责宗庙祭祀等礼乐活动的重要部门,其前身是周礼的春官宗伯,其官制设置、架构内容因各朝代礼乐需求不同而有所增减,但其掌管邦国宗庙祭祀礼乐的职能从未改变,直到清末封建社会结束。太常的乐官专门负责王朝雅乐,其发展经历了从专掌祭祀雅乐到兼领俗乐再到只掌雅乐这样一个发展过程。到了明代,太常乐官的职能非常集中,并且不同于前朝,废除了太乐、鼓吹等乐署,新建神乐观,以道士承应祭祀典礼。

关键词:明代;太常;乐官;祭祀;雅乐;协律郎;神乐观

分类号: K892.24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672-9838 (2011)02-0070-13

太常是中国古代重要的官职,负责宗庙祭祀等礼乐活动,在中国古代礼乐发展史上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太常续考》卷七云:“太常,古秩宗。”秩,序也;宗,宗庙也。秩宗,主次序百神之官,而专以秩宗名之,是因为以宗庙为重。《周礼》又称宗伯,春官,掌天神地祇人鬼之礼。秦代定官制,设奉常以掌宗庙礼仪,与周制六卿之一的春官宗伯职掌相似。奉常是后代太常的前身,此后历代或有变动,但太常之设迄清末始废。

关于太常的含义,有两种解释:应劭《汉官仪》认为“欲令国家盛大,社稷常存,故称太常。”[1](8)杜祐《通典》则认为“太常者,王之旌也,画日月焉。王者有大事则建以行,礼官主奉持之,故曰奉常,又改为太,尊大之义也。”[2](692)两种解释都指出“太”即大之意,后者似更确。“太”,《说文》解释为“泰”,段注云:“泰,从大声,转写恐失其真,后世凡言大,而以为形容未尽而作太,如大宰俗做太宰。” [3](十一篇上二,565)太即大。常,从巾尚声,段玉裁注云:“从巾者取其方幅也。” [3](上篇下,358)故“常”有旗子之意。《周礼·卷八·夏官司马下》云:“节服氏,掌祀朝观,衮冕六人,维王之太常。”[4](324)意思是说周王在祭祀朝观时,身穿衮冕,以六人捧持太常旗。太常旗上画有日月星辰交龙等图案,是王者的象征。后来便将捧太常旗的官员定为奉常,遂以王旌太常为礼乐卿之名。

太常职掌国家祭祀礼乐,其礼的部分奠基于周礼,经过几个朝代的发展完善,到唐代定型为吉凶军宾嘉五礼。而乐的部分则经历了从专掌祭祀雅乐到兼领俗乐再到只掌雅乐这样一个抛物线形的发展过程。到了明代,官制已经非常成熟,但太常的职能却大为缩小,由独立的机构降为礼部属官,其中乐官的职属也紧缩了许多,本文拟专门研究明代太常乐官的设置、职能、制度等方面的问题。

一、明之前太常乐官发展沿革

太常之设由来已久,《宋书·百官志》云:“太常……舜摄帝位,令伯夷作秩宗,掌三礼,即其任也。周时曰宗伯,是为春官,掌邦礼。秦改曰奉常,汉因之。景帝中六年,更名曰太常。”[5](1228)以宋代为界,太常乐官的发展分为前后两期。前期乐官职掌不断扩大,从只负责宗庙祭祀乐舞,发展到并典太乐、鼓吹、清商、总章四署,兼领雅乐、俗乐、少数民族及异国乐舞。其职能主要有三:一是执掌邦国祭祀宴飨乐舞及赞引谒导;二是正乐,调和律吕以正雅乐;三是掌管天下乐籍,对乐人进行教习、考核及安排供番事宜。后期从宋代开始,太常乐官职能开始走下坡路。唐时太常品秩与礼部尚书持平,而北宋元丰改制后,其品秩降为正四品,礼部尚书则为正三品。宋徽宗时又建大晟府规范雅乐,完全接管太常乐官。南宋由于国势衰微,乐官规模又缩小了不少。元明以来,乐籍转归仪凤司或教坊司掌管,太常只负责祭祀用乐,成为礼部下属的一个执事机构。其具体的发展沿革我们可以用一个表格来简单的概括:

表1.秦代至元代太常乐官概况表

朝代

乐官名称

职司

出处

太乐令、丞

教国子乐舞,掌伎乐人及祭祀宴飨奏乐

《通典•职官七》

西汉

太乐令、丞

掌雅乐存肄及教习演奏;哀帝绥和二年罢乐府后,郊祭乐及古兵法武乐,在经非郑卫之乐者领属太乐

《汉书•百官公卿表》、《汉书•礼乐志》

东汉

大予乐令

掌伎乐。凡国祭祀,掌请奏乐,及大飨用乐,掌其陈序。

汉乐四品,掌郊庙雅乐、食举乐、辟雍飨射之乐。

《后汉书志•百官二》

蔡邕《乐意》

曹魏

协律都尉

 

太乐令

掌举麾节乐,调和律吕,监试乐人典课。

凡国祭祀,掌请奏乐,及大飨用乐,掌其陈序。

《后汉书三国志补表三十种》

西晋

协律校尉

 

太乐令

鼓吹令

掌举麾节乐,调和律吕,监试乐人典课。

掌国祭祀宴飨奏乐陈序。

掌仪仗卤簿及军乐鼓吹

《晋书•职官志》

东晋

太乐令

将鼓吹并入太乐,掌太乐、鼓吹、清商及胡部伎乐等俗乐、四方乐。

《晋书•乐上》、《宋书•乐志一》、《唐六典》、《南齐书•乐志》、《隋书•音乐下》

南朝梁

太乐令、丞

 

 

鼓吹令、丞

协律校尉

 

总章校尉监

掌故

乐正

清商署丞

祭祀雅乐,大飨用乐,乐籍管理(包括女伎)。兼掌俗乐,包括杂伎百戏、方乐胡乐、清商乐等。

掌仪仗卤簿及军乐鼓吹

掌举麾节乐,调和律吕,监试乐人典课。

掌女乐

职掌乐舞声辞

掌乐事

掌清商乐,隶属太乐

《隋书•百官上》

北齐

协律郎

太乐令、丞

鼓吹令、丞

清商部丞

掌监调律吕音乐

掌诸乐及行礼节奏等事

掌百戏、鼓吹乐人等事

掌清商乐等事(太乐兼领)

《隋书•百官中》

协律郎

太乐令、丞

 

 

清商令、丞

鼓吹令、丞

掌调和律吕,举麾节乐。

掌《七部乐》、《九部乐》,包括雅乐、俗乐、方乐及四夷歌舞等。掌乐工籍簿。

掌清商乐

掌鼓吹卤簿。

《隋书•百官下》

协律郎

 

太乐署

 

 

 

 

 

鼓吹署

(并清商、鼓吹为一署)

 

掌和六吕律,辩四时之气,八风五音之节。凡太乐,则监试之,为之课限。若大祭祀飨宴奏于廷,则升堂执麾以为之节制。

太乐令调合钟律,以供邦国之祭祀宴飨。丞为之贰。凡天子宫悬钟磬,凡三十六虡,凡大宴会,则设十部伎。凡大祭祀、朝会用乐,辨其曲度章服,而分始终之次。在事于太庙,每室酌献各用舞。……凡习乐,立师以教。每岁考其师之课业,为上中下三等,申礼部。十年大校之,量优劣而黜陟焉。凡乐人及音声人应教习,皆著簿籍,核其名数,分番上下。

鼓吹令掌鼓吹施用调习之节,以备卤簿之仪。丞为之贰。凡大驾行幸,卤簿则分前后二部以统之。法驾则三分减一,小驾则减大驾之半。皇太后、皇后出,则如小驾之例。皇太子之鼓吹,亦有前后二部。亲王已下各有差。凡大驾行幸,有夜警晨严之制。凡合朔之变,则率工人设五鼓于太社。太傩,则帅鼓角以助侲子唱之。

《旧唐书•职官三》、《新唐书•百官三》

北宋

协律郎

 

太乐局

鼓吹局

 

教坊及钤辖教坊所

 

详定大乐所

 

掌律、吕以和阴阳之声,正宫架、特架乐舞之位。大祭祀享宴用乐,则执麾以诏作止之节,举麾、鼓柷而乐作;偃麾、戛敔而乐止。凡乐,掌其序事。

掌大乐教习乐舞、鼓吹、警场。

用于大典

掌宴乐阅习,以待宴享之用,考其艺而进退之;凡国之庆事,皆进歌乐辞。

讨论、修订朝会、大礼以及各种祠祭所用大乐制度。

《宋史•职官志四》、《通考•职官九》、《宋史•乐志十七》

南宋

太乐局

鼓吹局

修内司教乐所

掌祭祀宴飨用乐,乐人籍簿、考核等。

掌鼓吹卤簿等。

承应原归教坊的职能,俗乐

 

《宋史•乐志十七》、《朝野类要》、《梦梁录》、《建炎以来朝野杂记》

协律郎

太乐署

鼓吹署

举麾节乐

掌雅乐、大乐

军乐、行驾导引、仪仗卤簿;包括鼓吹乐、横吹乐

《辽史•职官志三》、《辽史•乐志》

协律郎

大乐署

乐工部籍直长

大乐正

掌以麾节乐,调和律吕,监视音调

兼鼓吹署。掌调和律吕,教习音声并施用之法。

掌乐籍。

掌祠祀及行礼陈设乐悬。

《金史•百官志一》

太乐署

掌祭祀雅乐

《元史•百官志四》

从上表结合历史材料可以梳理出太常乐官职掌的一个简明的脉络。西汉时,置太乐署,掌雅乐的存肄、教习、实施。汉哀帝绥和二年六月罢乐府,将其中的“郊祭乐及古兵法武乐,在经非郑工之乐者”划归太乐领属,太乐职能稍稍有所扩大。东汉改革官制,将太乐改名为大予乐令,“掌伎乐。凡国祭祀,掌请奏乐,及大飨用乐,掌其陈序。”[6](3573)蔡邕《乐意》将汉乐归为四品:一曰大予乐,典郊庙上陵,殿中诸食举之乐;二曰周颂雅乐,典辟雍飨射,六宗社稷之乐;三曰黄门鼓吹,天子宴乐群臣之乐;四曰短箫铙歌, 军乐。其中太常大予乐令掌其第一、二品雅乐。三国曹魏时,太常设协律都尉和太乐令,协律都尉原出西汉乐府,此时归太常,“掌举麾节乐,调和律吕,监试乐人典课。”[7](1323)即掌正乐、教习、考核乐人及引导奏乐。又将东汉时的大予乐令复更名为太乐令, “凡国祭祀,掌请奏乐,及大飨用乐,掌其陈序。”[7](1329)西晋的乐官制度值得注意,早在曹魏之时,已经奠定了太乐、鼓吹、清商、总章四种乐的分类,但太常只负责太乐,西晋时则将太常音乐职能扩大,将鼓吹署亦归于太常管领。太常乐官包括协律校尉、太乐官、鼓吹官三种。东晋时,由于社会动乱,乐器、乐官大量亡散,再加上皇帝偏安一隅,国力难支,只得删缩乐制。东晋初曾因“无雅乐器及伶人”而一度将太乐署裁撤,只保留鼓吹。到成帝咸和时始恢复二署并立。哀帝时,又省鼓吹存太乐,太乐成为中央唯一的乐署。也正因此,当西晋旧乐南流之时,一些新的乐舞,如角抵、像形、杂伎、关中檐橦胡伎也归入太乐,这一状况使太乐的职能发生了一次巨变,太乐由原来专典雅乐而为兼典俗乐。到南北朝,太常所掌音乐职能大为扩展,《宋书·百官志上》云:“太乐令,……掌凡诸乐事。”即掌管所有与音乐舞蹈有关的事,“太乐雅郑”,掌雅乐和俗乐。南朝梁的官制有所增进,太常乐官的分工也越来越细,“太常……统……太乐、鼓吹……又置协律校尉、总章校尉监、掌故、乐正之属,以掌乐事,太乐又有清商署丞。”[8](卷二十六,724)此时的太常所掌音乐包括了太乐、鼓吹、总章、清商四类乐,除内廷乐外,所有的乐舞机构均归太常掌管。这是乐官发展史上的一次重要改革,为隋唐乐官制度的成熟奠定了基础。隋朝是我国古代乐官制度成熟的时期,隋文帝一统天下,随着国力的强盛,音乐方面也达到高峰。乐官、乐工、乐器、乐律学等都达到了一个很高的水平,《隋书·音乐下》云:“自汉至梁陈乐工,多为编户,至 (大业)六年,帝乃大括魏、齐、周、陈乐人子弟,悉配太常,并于关中为坊置之,其数益多前代。”[8](373)隋朝太常寺乐官包括协律郎,太乐、清商、鼓吹署令、丞。其职能除掌雅俗乐舞之外,天下乐户也由太常管领,这标志着隋代乐官制度的成熟。唐代的乐官制度与隋代相近,太常仍是最主要的礼乐机构,唐初时辖太乐、清商、鼓吹三署,后撤销清商署,并入鼓吹,这与武则天时清商乐的逐渐消亡有关,“朝廷不重古曲,古伎转缺”。到唐玄宗时,“以太常礼乐之司,不应典倡优杂伎”,乃更置左右教坊以教俗乐。教坊的建立标志着俗乐从雅乐中正式分离,自此,“凡祭祀、大朝会则用太常雅乐,岁时宴会则用教坊诸部乐。前代有燕乐、清乐、散乐,隶太常,后稍归教坊。”[9](卷一四六乐十九,3884)这是乐官制度史的一次重大转变,东晋以来数百年太常兼典俗乐的历史被彻底扭转,而从这时起,太常乐官的职能范围开始渐趋紧缩。

宋代的太常音乐属官有太乐令,“掌大乐,教习乐舞,鼓吹,警场。”[10](卷一七,3884)协律郎,“掌律吕以和阴阳之声,正宫架、特架乐舞之位。大祭祀享宴用乐,……凡乐掌其序事。”[10](3884)鼓吹令,掌鼓吹乐。唐代教坊从太常中分立,到北宋元丰改革官制后,教坊又重归太常,“掌宴乐阅习,以待宴享之用,考其艺而进退之。”[10](3884)而太常的地位则大为下降,唐时太常品秩与礼部尚书持平,而宋元丰改制后,其品秩降为正四品,礼部尚书则为正三品。建炎三年 (1129)又下诏:“鸿胪、光禄寺并归于礼部,太常、国子监亦隶之焉。”[11](479)北宋后期,为规范雅乐,又增设了大晟府,从太常中分出,“国朝礼、乐掌于奉常。崇宁初,置局议大乐;乐成,置府建官以司之,礼、乐始分为二。”“吏禄并视太常格。”[10](卷一四六,3886)大晟府分管了太常的音乐职属,太乐、鼓吹等乐官均改隶大晟府。宣和七年,又因冗滥被废置,虽然大晟府只存在了二十多年,但太常职能的紧缩已成定势。到了南宋,乐官制度又缩减了不少,大晟府、钧容直、云韶部甚至教坊都被罢撤,只剩下太常寺太乐、鼓吹二局,原教坊承应职能则由修内司教乐所和雇艺人完成。金灭北宋,掳掠了大量宋朝宫廷的乐工、乐器,在此基础上建立了自己的礼乐系统。金代的太常乐署有太乐和鼓吹二署,“掌调和律吕,教习音声并施用之法。”[12]教坊则掌“殿廷音乐,总判院事”[12]。又据《历代职官表》:“其隶太常者,即郊庙、祀享、大宴、大朝会宫县二舞是也。隶教坊者,则有铙歌鼓吹、天子行幸卤簿导引之乐也。有散乐,有渤海乐,有本国旧音。”[13]太常只掌祭祀、朝会大乐而已,而教坊的职能则大为扩大,除掌散乐、渤海乐、本国旧音等俗乐外,还负责铙歌鼓吹、天子行幸卤簿导引等雅乐,并得列于乐官。教坊职能的不断扩大,进一步压缩了太常乐署的空间。元代太常寺仅承应郊庙祭祀用乐,又另设仪凤司、教坊司掌一应朝会宴飨用乐。有一点值得注意,在元以前,太常除负责祭祀雅乐等之外,还职掌天下乐籍。到了元代,乐籍转由仪凤司掌管。太常寺太乐署“掌管礼生乐工四百七十九户,承应祭祀用乐。”仪凤司云和署、安和署“掌乐工调音律及部籍更番之事”,隶礼部。

二、明代太常乐官考

朱元璋非常重视礼乐的建设和使用,早在初克金陵时,他务未遑,首开礼乐二局,广征耆儒,分曹究讨,厘定祀典,诏修礼书,重定雅乐。在位三十二年,每遇祭祀、斋戒、省牲,都必诚必敬。为了告诫自己,他特意命太常寺做了块牌子,将圜丘、方泽、社稷、宗庙、先农、风雨雷师、马祖等一应祭祀时间写在牌子上,挂在东耳房前时刻提醒。又命礼部铸一铜人,手执简书曰“斋戒三日”,祭祀之前放在他面前,使其心有所警省而不敢放。又令各衙门设木斋牌,上刻“各有常宪,神有监焉。”以便在祭祀时提醒百官。为了表示对神的敬意,他特意设立神乐观,以“务为清净”的道流掌祭祀雅乐,正如王直所说,“国朝于祀事为最重,凡殷荐天地、祖考,皆有乐,而作乐者,必谨择其人,以学老子法者清静淳一为可用,于是慎选其徒,处之神乐观,俾专事焉。”正是由于对祭祀的重视,明代太常乐官的职能相对前代更为单一,只掌各类祭祀礼乐。

1.乐官设置及品秩俸禄

明代太常的乐官,除了沿袭前代设有协律郎和司乐之外,最独特的地方是废除了太乐、鼓吹等署,而新增建神乐观,以道流乐舞生承应宗庙祭祀雅乐。吴元年 (1367),改元代太常礼仪院之名,置太常司,设卿、少卿、司丞、典簿、博士、协律郎、赞礼郎,及天坛、地坛、朝日坛、夕月坛、先农坛、帝王庙、祈谷殿等各祠祭署署令。洪武元年 (1368),设神乐观提点一人,从六品,知观一人,从九品,隶太常司。洪武十三年 (1380),更定协律郎、赞礼郎品秩,又设司乐。二十五年 (1392),神乐观机构及官员改隶僧录司,提点品秩改为正六品,知观品秩改为从八品。三十年 (1397),改太常司为太常寺,官制仍旧。永乐七年 (1409)三月,在北京设立行在六部。永乐十八年 (1420)九月,迁都北京,确定两京制,正式宣布于明年元旦改北京为京师,去行在。随着迁都,中央政府机构也由南京迁至北京,原来南京的机构并不撤销,而是在机构名前面加南京二字,以与北京的中央机关区别,所以南京、北京都有太常寺,但南京太常寺的编制规模和职权都不如北京。嘉靖九年 (1350)厘定祀典,并增加协律郎、赞礼郎、司乐的人数。关于明代太常寺乐官的设置及品秩人数的调整,我们根据史料整理出下表:

表2.明代太常寺乐官设置及品秩演变表

时间

官名

品秩

人数

洪武元年(1367)

协律郎

神乐观提点

神乐观知观

正七品

从六品

从九品

二人

一人

一人

洪武三年(1370)

协律郎

神乐观提点

神乐观知观

正七品

从六品

从九品

二人

一人

一人

洪武四年(1371)

协律郎

神乐观提点

神乐观知观

正七品

从六品

从九品

二人

一人

一人

洪武十三年(1380)

协律郎

神乐观提点

 

神乐观知观

 

司乐

正八品

从六品(十五年改隶僧录司,改为正六品)

从九品(十五年改隶僧录司,改为从八品)

从九品

二人

一人

 

一人

 

二人

洪武二十四年(1391)

协律郎

司乐

正八品

从九品

二人

二人

洪武二十五年(1392)

协律郎

司乐

正八品

正九品

二人

二人

洪武三十年(1397)

协律郎

司乐

正八品

正九品

二人

二人

建文中

协律郎

神乐观知观

司乐

正八品

从八品

正九品

二人

一人

二人

永乐元年(1403)

协律郎

神乐观提点

神乐观知观

司乐

正八品

正六品

从八品

正九品

二人

一人

二人

二人

永乐十九年(1421)

协律郎

司乐

正八品

正九品

二人

二人

洪熙元年(1425)

协律郎

司乐

正八品

正九品

二人

二人

弘治七年

协律郎

司乐

正八品

正九品

二人

二人

嘉靖九年(1530)

协律郎

司乐

正八品

正九品

五人

三十九人

嘉靖二十五年(1546)

协律郎

司乐

正八品

正九品

五人

三十九人

隆庆三年(1569)

协律郎

司乐

正八品

正九品

三人

八人

万历四年(1576)

协律郎

司乐

正八品

正九品

三人

八人

万历六年(1578)

协律郎

司乐

正八品

正九品

五人

三十九人

万历九年(1581)

协律郎

司乐

正八品

正九品

四人

二十七人

万历十一年(1583)

协律郎

司乐

正八品

正九品

五人

三十四人

除了协律郎、司乐、神乐观提点、知观外,从事坛庙礼乐的执事者主体是乐舞生。吴元年七月,命选道童年少俊秀者充雅乐生。洪武初,命选道童为乐舞生,后以古制文武生俱用公卿子弟,乃令乐生选用道童,文舞生于教官学生内选,武舞生于军职舍人内选用。十二年,诏神乐观道士许养徒弟,其他庵观不许。十三年,又诏公侯及诸武臣子弟习乐舞生之事,又令礼部拣选乐舞生,有过或疾病者放归为民。后又下诏多收养民间聪俊儿男,以供祭祀急用。乐舞生人数,国初乐舞生定额六百员,从中选声音洪亮、礼度娴熟者分别担任典仪通赞、掌乐教师。永乐十八年迁都北京,将其中三百名留驻南京神乐观,另三百名随驾迁都,并添至五百二十七名。嘉靖五年增加二百一十五名,十年 (1531)建太庙神祗坛,又增加二百二十九名。十五年 (1536)建九庙,增加一千二百二十九名,至此北京神乐观共有乐舞生二千二百名。加上南京神乐观的三百名,嘉靖十五年共有乐舞生二千五百名,人数达到极盛。二十五年 (1546)礼部为去冗食裁员四百四十一名。二十九年 (1550)言官裁撤四百零六名。三十年 (1551)言官上奏裁撤二百名,剩下一千一百五十三名。隆庆三年,裁减协律郎等官二十八员,革为冠带乐舞生,又于一千一百五十三名内应补赞礼郎、司乐者二十名,八十一名供事,祭以七十七人为定额,先补正额亦许增冠带乐舞生补之,是后冠带乐舞生以四十八名为定额。

关于太常寺乐官的俸禄,据《太常续考》可知:

协律郎,每月俸米六石五斗,实支米三石一斗,折银二两一钱七分。其四、五月折绢三疋三尺二寸,折银二两一钱七分。七月至十二月,折布一疋一丈四尺八分,折银四钱三分二厘。每年柴薪二名,每名银十二两,随朝米十二石。

司乐,每月俸米五石,实支米二石五斗,折银一两七钱五分。其四五月折绢二疋一丈六尺,折银一两七钱五分。七月至十二月,折布二丈八尺八寸,折银二钱七分。每年柴薪二名,每名银十二两,随朝米十二石。

神乐观提点、知观俱无俸薪,每月每员支米一石五斗。小麦一石一斗三升一合,折银九钱六分一厘五丝。芝麻五升七合三勺七抄,折银五分七厘三毫七丝。黄豆二斗九升九合四勺,折银二钱三分九厘五毫二丝。三项共折银一两二钱五分八厘二毫四丝。食盐五斤八两。

冠带乐舞生:原从司乐官革任者补冠带效劳六年以上者,每岁柴薪一名,银十二两,每月米一石。未及六年者,每月米一石,每年小麦、芝麻、黄豆三项折银书目与提点同。又米柴四百六十四斤,折银六钱九分六厘。

乐舞生:每月米三斗三升。每年小麦、芝麻、黄豆三项折银数目与提点同。木柴折银数目与冠带乐舞生同。食盐数目与提点同。又供事行粮,各陵每次三升,金山每次二升,文庙每次一升。

2.乐官的职能

由于祭祀象征国家典章制度的精华,所以明代皇帝们都非常重视祭祀礼乐活动。宣德元年,宣宗谈到太常时说:“国家祭祀,掌之礼部,而复置太常,独重其事也。”[14]太常的设立是为了显示统治者对祭祀的重视。纵观有明一代,除了明世宗和明神宗很少亲自祀神外,其他皇帝都以祭祀为重大之事,如明太祖在位三十一年亲祀三十次,建文帝四年任内亲祀三次,成祖亲祀十七次,仁宗在位一年亲祀一次,宣宗亲祀九次,英宗在天顺年间从来没有错过祭祀,景帝在位期间每年参加祭祀,足以证明祭祀在明代皇帝们眼里是一件十分重要的大事。对祭祀的重视也体现在对祭祀礼乐的重视。根据《大明会典》卷二记载,负责祭祀礼乐事务的太常寺官员,分为正官、首领官、属官三类,正官有卿、少卿、寺丞,卿掌天神地祇宗庙社稷百神之礼乐,总其官属,行其政令,少卿、寺丞贰之。首领官有典簿,掌文移金钱出纳支受等事务。属官有提督四夷馆太常寺卿及少卿、博士、协律郎、赞礼郎、司乐,天地坛、日月坛、先农坛、长陵、献陵、景陵、裕陵、茂陵、泰陵、康陵、永陵、昭陵各祠祭署奉祀及祀丞、神乐观提点、知观等。协律郎、司乐、神乐观提点知观等乐官属于属官,负责具体乐事的执行。

表3.乐官职能表

官名

职掌

出处

协律郎

1、定声

2、审音

3、定舞节

4、正宫架、持架乐舞之位

《明世宗实录》卷114

《明史•职官志》

司乐

1、负责祭祀演奏音乐

2、考协雅乐

《明史•职官志》

神乐观提点

掌祭祀中演乐演舞之事

《太常续考》卷7

神乐观知观

协助提点

《太常续考》卷7

 

具体来说,太常乐官的职能除了在祭祀仪式上担任赞礼、引导和乐舞演奏的任务之外,还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审音定律,考协雅乐,勘定乐舞之制。

明初,朱元璋即召冷谦为协律郎,“令协乐章声谱,俾乐生习之。……乃考正四庙雅乐,命谦较定音律及编钟、编磬等器,遂定乐舞之制。”[15]太常乐官负责宗庙祭祀雅乐,据《明史》《明会典》等史料,明代的祭祀分为大祀、中祀、小祀三等:大祀有圜丘、方泽、宗庙、社稷等;中祀包括朝日、夕月、先农、太岁、星辰、风云雷雨、岳镇、海渎、山川、历代帝王、先师、旗纛、司命、司民、司禄、寿星等;诸神为小祀。与祭祀等级相应,祭祀音乐分为四等:九奏,用祀天地;八奏,用祀神祇、太岁;七奏,用祀大明、太社、太稷、帝王;六奏,用祀夜明、帝社、帝稷、宗庙、先师。祭祀音乐主要有两种:中和韶乐和文庙大乐。中和韶乐广泛的用于朝廷重要的祭祀大典,规模很大。明代祭祀乐章都有“和”字,如《中和之曲》、《广和之曲》。不同等级的祭祀典礼,配合不同的乐曲。下表我们总结了明代大祀演奏的中和韶乐乐章乐节:

表4.明代大祀中和韶乐乐章表

制定时间

祭祀名称

奏数

乐章乐节

出处

洪武元年

圜丘

九奏

迎神,奏《中和之曲》

奠玉帛,奏《肃和之曲》

进俎,奏《凝和之曲》

初献,奏《寿和之曲》,《武功之舞》

亚献,奏《豫和之曲》,《文德之舞》

终献,奏《熙和之曲》,《文德之舞》

徹馔,奏《雍和之曲》

送神,奏《安和之曲》

望燎,奏《时和之曲》

《明史•礼二》

洪武元年

太社稷异坛同壝

九奏

迎神,《广和之曲》

奠币,《肃和之曲》

进俎,《凝和之曲》

初献,《寿和之曲》

亚献,《豫和之曲》

终献,《豫和之曲》

彻豆,《雍和之曲》

送神,《安和之曲》

望瘗,《时和之曲》

《明史•乐二》

洪武元年

太庙

八奏

迎神,《太和之曲》

奉册宝,《熙和之曲》(时享不用)

进俎,《凝和之曲》(时享不用)

初献,《寿和之曲》《武功之舞》

亚献,《豫和之曲》《文德之舞》

终献,《熙和之曲》《文德之舞》

彻豆,《雍和之曲》

送神,《安和之曲》

《明史•乐二》、《明史•乐一》

洪武二年

方丘

九奏

迎神,奏《中和之曲》。

奠玉帛,奏《肃和之曲》。

奉牲,奏《凝和之曲》。

初献,奏《寿和之曲》,《武功之舞》。

亚献,奏《豫和之曲》,《文德之舞》

终献,奏《熙和之曲》,《文德之舞》。

徹馔,奏《雍和之曲》。

送神,奏《安和之曲》。

望燎,奏《时和之曲》。

《明史•乐二》

洪武二年

先农

九奏

迎神,《永和之曲》

奠帛,《永和之曲》

进俎,《雍和之曲》

初献,《寿和之曲》

亚献,《寿和之曲》

终献,《寿和之曲》

彻馔,《永和之曲》

送神,《永和之曲》

望瘗,《太和之曲》

《明史•乐二》

洪武三年

朝日[18]

八奏

迎神,《熙和之曲》

奠币,《保和之曲》

初献,《安和之曲》

亚献,《中和之曲》

终献,《肃和之曲》

彻馔,《凝和之曲》

送神,《寿和之曲》

望燎,《豫和之曲》

《明史•乐二》

洪武十一年

合祭太社稷

七奏

迎神,《广和之曲》

初献,《寿和之曲》

亚献,《豫和之曲》

终献,《熙和之曲》

彻馔,《雍和之曲》

送神,《安和之曲》

望瘗,《时和之曲》

 

《明史•乐二》

 

洪武十二年

 

合祀

 

九奏

迎神,《中和之曲》

奠玉帛,《肃和之曲》

进俎,奏《凝和之曲》

初献,奏《寿和之曲》,《武功之舞》

亚献,奏《豫和之曲》,《文德之舞》

终献,奏《熙和之曲》,《文德之舞》

徹馔,奏《雍和之曲》

送神,奏《安和之曲》

望燎,奏《时和之曲》

 

《明史•乐二》

嘉靖九年

圜丘

九奏

迎神,奏《中和之曲》

奠玉帛,奏《肃和之曲》

进俎,奏《凝和之曲》

初献,奏《寿和之曲》

亚献,奏《豫和之曲》

终献,奏《熙和之曲》

徹馔,奏《雍和之曲》

送神,奏《清和之曲》

望燎,奏《时和之曲》

《明史•乐二》

嘉靖九年

方泽

九奏

迎神,奏《中和之曲》

奠玉帛,奏《广和之曲》

进俎,奏《咸和之曲》

初献,奏《寿和之曲》

亚献,奏《安和之曲》

终献,奏《时和之曲》

徹馔,奏《贞和之曲》

送神,奏《宁和之曲》

望燎,奏《宁和之曲》

《明史•乐二》

嘉靖十年

祈谷

九奏

迎神,《中和之曲》

奠玉帛,《肃和之曲》

进俎,《咸和之曲》

初献,《寿和之曲》

亚献,《景和之曲》

终献,《永和之曲》

彻馔,《凝和之曲》

送神,《清和之曲》

望燎,《太和之曲》

《明史•乐二》

嘉靖十年

帝社稷

七奏

迎神,《时和之曲》

初献,《寿和之曲》

亚献。《雍和之曲》

终献,《宁和之曲》

彻馔,《保和之曲》

送神,《广和之曲》

望瘗,《广和之曲》

《明史•乐二》

嘉靖十年

大禘

六奏

迎神,《元和之曲》

初献,《寿和之曲》

亚献,《仁和之曲》

终献,《德和之曲》

彻馔,《太和之曲》

送神,《永和之曲》

《明史•乐二》

嘉靖十一年

雩祀[19]

九奏

迎神,《中和之曲》

奠币,《肃和之曲》

进俎,《咸和之曲》

初献,《寿和之曲》

亚献,《景和之曲》

终献,《永和之曲》

彻馔,《凝和之曲》

送神,《清和之曲》

望燎,《太和之曲》

祭毕,乐舞童群歌《云门之曲》

《明史•乐二》

嘉靖十五年

孟春九庙特享乐章

六奏

太祖庙、成祖庙

迎神,《太和之曲》

初献。《寿和之曲》

亚献,《豫和之曲》

终献,《宁和之曲》

彻馔,《豫和之曲》

还宫,《安和之曲》

仁宗庙、宣宗庙、英宗庙、宪宗庙、孝宗庙、武宗庙、睿宗庙:

迎神,《太和之曲》

初献,《寿和之曲》

亚献,《豫和之曲》

终献,《宁和之曲》

彻馔,《雍和之曲》

还宫,《安和之曲》

 

《明史•乐二》

嘉靖十七年

大飨

 

九奏

迎神,《中和之曲》

奠玉帛,《肃和之曲》

进俎,《凝和之曲》

初献,《寿和之曲》

亚献,《豫和之曲》

终献,《熙和之曲》

彻馔,《雍和之曲》

送神,《清和之曲》

望燎,《时和之曲》

《明史•乐二》

文庙大乐主要用于释奠孔子,国初用大成登歌旧乐。洪武六年,始命詹同、乐韶凤等更制乐章。乐七奏:迎神,奏《咸和》。奠帛,奏《宁和》。初献,奏《安和》。亚献、终献,奏《景和》。彻馔、送神,奏《咸和》。

在乐器配置和人数规模上,也有严格的规定,如洪武元年定郊丘庙社乐工、乐器规模为:乐工六十二人,编钟、编磬各十六,琴十,瑟四,搏拊四,柷敔各一,壎四,篪四,箫八,笙八,笛四,应鼓一;歌工十二;协律郎一从执麾以引之。七年复增籥四,凤笙四,壎用六,搏拊用二,共七十二人。舞则武舞生六十二人,引舞二人,各执干戚;文舞生六十二人,引舞二人,各执羽籥;舞师二人执节以引之。共一百三十人。文庙大乐规模:乐生六十人,编钟、编磬各十六,琴十,瑟四,搏拊四,柷敔各一,壎四,篪四,箫八,笙八,笛四,大鼓一;歌工十。

二是正宫架、修造乐器。

由于元末战乱频繁,社会动荡,导致其乐器、乐人大量亡散,因此在明初,新朝建立,时局趋于稳定之时,乐舞的恢复,乐器的重新修造和校定被列入日程。如仅朱元璋在位期间就多次修造乐器,定仪式乐器之制。吴元年九月,命乐官到泗州灵壁取石制磬,湖州采桐梓制琴瑟[16](卷二十五)。吴元年冬十月,又命协律郎冷谦考证四庙雅乐,校定音律及编钟、编磬等乐器[16](卷二十六)。洪武元年定校丘庙社乐器之制。七年二月,衍圣公孔希学上疏言孔庙庙堂圯毁,祭器、乐器不备,朱元璋下诏修曲阜先师阙里及祭器、乐器[17]。十七年六月,朱元璋以天下通祀孔子,而乐器未备,命礼部制大成乐器以颁天下儒学[16](卷一六二)。二十六年正月,大成乐器成,命颁给天下各府学,其州县学如式修订[18]。除了重新修造雅乐乐器之外,当乐器有毁损时,乐官要参照宫悬乐制对毁损乐器进行修理或重造。

三是教习、训练、考核乐舞生,掌管乐舞生籍簿。

神乐观提点、知观直接负责乐舞生的教习、训练、演乐及日常在观的管理事宜。据《太常续考》,“神乐观提点、知观领乐生、舞生,而时教肄之,进退其序。”《春明梦余录》也说“ (神乐观)设提点、知观,教习乐舞生,内有太和殿,遇祭则先期演乐于此。”除了教习神乐观的乐舞生外,还负责教习各王府的乐舞生,洪武十七年 (1384),命各王府乐舞生,俱于所在儒学生员中选用,并命神乐观选乐舞生五人,往教习之。宣德四年 (1427),行在礼部以郑、襄、淮、荆、梁王之国,奏请“诸国教祭祀乐舞者,例于北京神乐观选乐舞生五人。”协律郎也承担教习乐舞生的职能,孔毓圻《幸鲁盛典》卷三就记载了洪武七年十一月,造送宣圣庙乐器、祭器、法服,各给一副。准取济宁、曲阜等州县乐舞生张涛、陈庆等一百二十余名,其中将二十名送太常寺协律郎处习演乐舞。

协律郎、司乐还负责考核乐舞生,掌管乐舞生籍簿。凡乐舞生都要籍核其名数而审款之。在正式的祭祀场合,乐舞生中凡淫声、过声、凶声、慢声,舞失节者,协律郎负责纠禁之。

四是神乐观除负责在王朝重大祭祀仪式中承担引导、赞礼、指挥、表演乐舞的职责外,还承担代祭天下神祇的责任。如洪武二十一年 (1388),遣神乐观道士解性初往祭云南各府州县山川;宣德七年 (1432),遣神乐观乐舞生赍香币诣各处,命有司祭历代帝王陵寝。弘治九年,胡瑞奏疏云“岳镇海渎等祭,祭之至重者也,而三年一次遣祭,乃委之神乐观乐舞生。”可知这种神乐观乐舞生代祭的情况是相当普遍的。

所谓礼以道其志,乐以和其声,故古先圣王功成作乐,以教民明人伦,知廉耻,平好恶,厚风俗,以返人道之正。封建国家通过举行庄重严肃的宗庙祭祀仪式来告祭祖先,享祀神祇,期望以此达到人民顺服,敦睦教化,国泰民安,江山永固的目的,进而借助神权来维护统治。出于这样的需求,太常作为执行祭祀礼仪事务,以彰显帝王德政的礼乐机构的重要性就不言而喻了。

 

注 释:

①洪武二十一年罢。

②嘉靖十七年罢。

参考文献:

[1]丛书集成初编(第875册)[M].北京:中华书局1985.

[2]杜祐.通典·卷二十五·职官七[M].北京:中华书局,1988.

[3]段玉裁.说文解字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

[4]林尹.周礼今注今译(卷八)[M].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97.

[5]沈约.宋书·卷三十九·百官志[M].北京:中华书局,1974.

[6]后汉书·志(第二十五)[M].北京:中华书局,1965.

[7]范晔撰.后汉书·三国志补表三十种[M].北京:中华书局,1965.

[8]魏徵撰.隋书(卷二十六) [M].北京:中华书局,2008.

[9]文献通考·卷一四六·乐十九[M].北京:中华书局,1986.

[10]宋史(卷一一七)[M].北京:中华书局,1977.

[11]文献通考·卷五十二·职官六[M].北京:中华书局,1986.

[12]金史·卷五十五·百官一[M].北京:中华书局,1975.

[13]历代职官表·卷十·乐部[M].北京:中华书局,1965.

[14]续通典·卷二十七·职官五[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

[15]明史·乐志[M].北京:中华书局,1974.

[16]明太祖实录·卷二十五[M].北京:中华书局,1984.

[17]明通鉴(卷六)[M].北京:中华书局标点本,2010.

[18](清)龙文彬撰.明会要(卷二十一)[M].北京:中华书局点校本,1956.

【责任编辑 徐英】

 

收稿日期:2011-05-15

作者简介:郑莉(1978-),女,河北省张家口市人,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2010级博士生;河北省张家口教育学院中文系,副教授。

 

On the Music Officail Taichang of Ming Dynasty

ZHENG Li

(Chinese Language Department of EastChinaNormalUniversity, Shanghai 200241)

Abstract: Taichang was an important department responsible for ancestral worship and other ritual activities in ancient China. Its predecessor is the Zongbo, its bureaucratic setting, content structure changed due to the different needs of ritual increase or decrease in various dynasties, but the function to charge natioanl ancestral worship ritual had never changed until the end of Qing Dynasty feudal society. The Taichang music official wasresponsible for the Ya music, its development has gone through a specialprocess from the court music festival folk music to folk music and then only ya music. In Ming Dynasty, the official functions of Taichang music was very concentrated, and unlike the former, abolished tai yue and guchui muisc wih the new optimism of to be Taoist ritual ceremony.

Key words: Ming Dynasty; Taichang music; music officer; worship; Ya music; xie lv lang; God optimist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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