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剑 | 作为艺术学构件的艺术人类学
2021/1/29 19:54:59

作为艺术学构件的艺术人类学
作者:刘剑
摘要:当代艺术学,“艺术”的内涵有待调适,以便能适应新的艺术发展现实。中国艺术人类学发展蓬勃,但学科体制的顶层设计中却未被纳入,这值得探讨。根据艺术学理论的学科逻辑,艺术人类学应当根据交叉学科逻辑设为艺术学理论的二级学科,艺术人类学的整体性视野、比较研究视野和田野调查方法,既与艺术学理论相通,又是艺术学理论迫切需要的。
 
   
关键词:艺术人类学 艺术学理论 田野调查 比较艺术学
 
艺术人类学作为新兴学科,近些年来发展迅速。但是,在国务院学科评议组的顶层设计中,艺术人类学尚未被列入艺术学理论。艺术人类学目前在一级学科的艺术学理论学科制度中还没有获得二级学科席位,这是值得讨论的问题。
 
    一、“艺术”内涵的调适
现代艺术观的确立和现代艺术体系的固化为当代艺术学研究设置了自身的困难。自18世纪中期以来,夏尔·巴托以“审美的”和“自由的”为标准圈定诗歌、音乐、舞蹈、绘画、雕塑为五大门类艺术,后又加上建筑和演讲术,一共七门艺术。巴托以“模仿的”为这些艺术的通约标准,强调艺术的精神愉悦和审美的超功利性诉求,这样的艺术观至今仍然是目前主导性的艺术观。在康德的天才为艺术立法的身份诉求中,个体性艺术逐渐被视为某些天命所遣的人才能做的事业,以技艺为根底的实用艺术逐渐被挤压到民间,那些技艺型传承人逐渐成为艺术史书写中不在场的他者。
 
艺术史实是随着浪漫主义艺术的兴起而分道扬镳的。19世纪前五十年,在文学、绘画、音乐三大领域兴起的浪漫主义艺术,都不约而同地强调天才、独创、情感、想象等主体的心理功能。浪漫主义作为西方艺术史的分水岭,转捩点在于改变西方一直以来的艺术模仿观,从艺术的客体性转向主体的艺术家,将艺术规则建立在主体的表现之上,不再以对客体模仿是否逼真为艺术评价的标准。顺着这个逻辑往下,就是主体开始挣脱文化和传统的束缚,以“去故事性”为核心,逐渐摒弃神话、宗教、历史等这些外部题材,追求纯而又纯的自律艺术。此前的艺术,以过去的“传统”为价值来源和评判标准,其美学核心就是和谐美学;此后的艺术,以未来的“创新”为价值指向和评判规则,开创“丑”“荒诞”一类美学范畴出来。从今日的学科来看,浪漫主义艺术摒弃的恰恰正是艺术人类学着力要研究,即将艺术置入文化的生态性系统中考察,强调艺术的集体经验,在族群社会和小型社会的整体中看待艺术。因此,如何建立一种平等看待大传统艺术和小传统艺术的整体艺术观,这在“非遗热”和“艺术人类学热”的当前,显得尤为迫切。
我们需要先确立的是何为“艺术”?尽管尚不能依照定义的方式划定一个内涵严密、边界清晰的定义,但我们仍然能够在大体上将艺术与非艺术划开。如果以“艺术作品”为中心,我们很容易陷入美学的思维框架中,只将艺术作品作为审美对象探讨受众的审美经验。因此,应当以“艺术创造”为中心来进行描述。以“艺术创造”为中心,艺术创造者的创造本身成为研究的焦点,艺术作品就只是艺术生产的结果。艺术的根本在于“表达”,表达的内容为感性经验,艺术所承载的感性经验的容器是形式。因此,艺术是感性经验的形式生成,形式是感性经验的居所。形式所依赖的是物质,因此,所有的艺术都以物质性作为载体。
 
正因如此,审美经验现象学才将艺术划分为物质层、形式层和意蕴层。在物质层这个维度,物质本身还不能决定一个事物是不是艺术,但可以依据和主体的价值关系成为审美对象,比如自然美。形式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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