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何娟娟的硕士学位论文《广西金秀坳瑶黄泥鼓舞的田野调查与研究》、刘柳的两篇文章(《西方身体理论在舞蹈人类学研究中的镜像及反思》、《知识社会学视域下的舞蹈人类学范式转换》)、王志权《西方后现代舞蹈民族志研究述评》、王超《田野中的舞蹈——对舞蹈民族志的思考》;第三,舞蹈人类学的微观个案研究。如李永祥《舞蹈人类学与彝族民间烟盒舞》、张远满《从土家族摆手舞看舞蹈民俗学的身体性》、冯莉《神话叙事与仪式身体——以纳西族东巴仪式舞蹈为例》等等。从舞蹈人类学的发展历程看出,西方舞蹈人类学的研究始终与民族音乐学的研究观念关系密切,而且诸多的民俗舞蹈文化的研究多是从民族音乐学家关于民俗仪式乐舞的相关研究切入的,而且研究方法、研究焦点等等都大同小异,唯一不同的舞蹈人类学更加关注从身体叙事语言切入关注舞蹈本体形态的建构过程与其特定表演语境中的文化表征之互动关系。民族音乐学则更多侧重于从音乐本体形态与生成逻辑来透析音乐与文化表征之勾连关系。换言之,舞蹈人类学则是从身体研究出发关注舞蹈与表征之关系,而民族音乐学从音乐本体出发透析其深层的文化逻辑。民族音乐学家海伦•迈尔斯主编的《民族音乐学导论》第十二章“舞蹈”(茱蒂丝•林恩•汉纳撰写),专门针对舞“学科与概念的形成”“舞蹈与音乐关系”“数据收集和分析的方法”三个问题展开深入的分析思考。英国著名音乐人类学家约翰·布莱金的研究中,经常关注舞蹈人类学的研究。尤其是“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人类学家已经研究了不同的舞蹈形态,进行了动作分析。……不仅包含对情景的描述,也包含对文本信息的描述,这里的‘文本’即对身体动作本身的描述。舞蹈研究人员不仅来自舞蹈学科,也来自音乐、民族音乐学、民俗学、戏剧、表演研究和文学等学科。” 又如,每一届的国际传统音乐年会(ICTM)提交的论文发言部分主题就是围绕舞蹈人类学的研究视角展开的。
实际上不单单是西方民族音乐学研究领域非常关注舞蹈人类学的研究,国内民族音乐学研究领域也是较早关注具有舞蹈人类学视野下的民俗(仪式)舞蹈的田野与理论个案问题的研究。比如,民族音乐学家,中央音乐学院杨民康教授撰写的《中国民间歌舞音乐》(1996年版),作者结合符号学、语义学理论,针对中国北方秧歌与“萨满舞”,以及南方的“花鼓舞”“采茶舞”“花灯”“象脚鼓舞”“铜鼓舞”“芦笙舞”“师公舞”等民间(仪式)乐舞的分类与形态特征、艺术功能、语义功能给予的深入思考。可以说,这是中国民族音乐学领域给国内舞蹈人类学理论研究的拓展提供的一本非常重要的理论参考文献。又如李晓婷硕士学位论文《仪式与展演——坳瑶“跳盘皇”乐舞的双重变迁与族性坚守》,作者结合民族音乐学理论,针对广西坳瑶“跳盘皇”仪式及其仪式乐舞中“黄泥鼓舞”的文化功能变迁与乐舞的族性问题展开分析讨论。可以看出,国内外民族音乐学与舞蹈人类学领域之间从研究理念、研究范式、研究方法、研究目的等方面存在诸多相似之处。
总之,与国外较为成熟的舞蹈人类学研究相比,国内研究还尚处于起步阶段。其一,在国外舞蹈人类学经典文献的翻译方面还做得不够;其二,与民族音乐学在中国的发展现状相比,目前尚处于初始阶段,还停留在关于“民族舞蹈学”“舞蹈人类学”的学科概念的争议问题上。所以,不管是称“民族舞蹈学”还是“舞蹈人类学”,从研究理念、研究方法、研究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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