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盛德: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民间舞蹈普查方法的探讨
2009/4/14 14:50:12

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民间舞蹈普查方法的探讨
中国艺术研究院马盛德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工作是一项文化自觉的行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如同我国的人口普查和经济普查工作一样对国家的建设、社会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但应当指出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内容涉猎广泛,种类繁多,更呈现出它的复杂性,艰巨性和特殊性。因此,它是一项巨大的文化系统工程。
在新时期开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工作应该持有一种较为理性的、科学的和学术的理念和态度进行全面而整体性的保护,尽而避免普查工作上的盲目性和重复性。
以人的肢体语言为物质载体的民间舞蹈艺术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内容。民间舞蹈独特地体现了各族人民的审美心理和历史积淀。那些历史悠久,形式多样的民间舞蹈是各民族人民的天才创造和历史文化的特殊记忆;是各族人民千百年来以肢体语言来记述民族历史文化的独特的方式。开展民间舞蹈的普查使我们能够进一步摸清和认识自己的家底,了解当前我国的民间舞蹈艺术生存状态和所面临的问题,掌握更为翔实的活态的资料,然后进行科学地分析与研究,从而提出保护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可行性方法,最终达到科学、合理、有效地保护之目的。 二、我国民间舞蹈考察工作的三个阶段
我国民间舞蹈的考察和其它民族民间文化的考察一样有着自身的历史传统,我们的先辈们在此领域作出了许多贡献。追溯我国民族民间舞蹈考察与研究的历程,对于我们今天的普查工作有着重要的借鉴作用和启示意义。我国民族民间舞蹈的考察大体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1、40—60年代
·早在40年代初期(1945年初夏),我国著名舞蹈家戴爱莲先生就深入到西康地区收集了藏族等民族的众多民间舞蹈,并用她在国外学习掌握的“拉班舞谱”记录了8个藏族民间舞蹈,而后对收集的民间舞蹈进行加工整理。1946年3月在重庆青年馆举行了首次“边疆音乐舞蹈大会”,引起了很大的轰动。在这次的舞蹈大会上表演了十余个包括藏、彝、瑶、羌、汉、维吾尔六个民族的舞蹈。她将丰富多彩的民族民间舞蹈加工成剧场艺术搬上舞台,开创了加工、整理中国民族民间舞蹈的先河。
·1953年4月1日,“第一届全国民间音乐舞蹈会演”在京举行。来自全国各地各民族的民间艺人演出27场,表演一百多个有地方特色的优秀音乐舞蹈节目。此次会演是新中国成立以后第一次由政府主办的全国性会演。在会演前中央政府组织抽调170余名音乐舞蹈干部分别深入到全国26个省区进行民间音乐舞蹈的考察,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最重要的是,通过这次考察正确认识了民间舞蹈艺术的真正价值。在会演期间举行的舞蹈座谈会上,特别强调了向民族民间舞蹈学习。
·1953年9月23日至10月6日,第二届“文代会”在北京举行。在中华全国舞蹈工作者协会全国委员会扩大会议上,舞蹈家戴爱莲提出了“应该把向民族民间学习放在第一位”的主张,强调了民间舞蹈对于专业舞蹈创作的重要意义。“民间舞蹈是我们的根”这句名言,成为戴爱莲先生一生的舞蹈文化主张。
·1956年3至4月间,中国舞蹈艺术研究会组成傩舞调查研究组,赴江西婺源、南丰、乐安、黎川、遂川5县12乡,在调查傩舞节目的同时,拍摄了几百幅傩面具的照片。
·1956年8月,著名舞蹈教育家吴晓邦率中国舞蹈艺术研究会部分成员到苏州收集道教乐舞,拍摄了纪录影片,编印了《苏州道教艺术集》。
·1957年1月至4月,由舞蹈家教育家吴晓邦先生带领当时的中国舞蹈艺术研究会专家与山东省文化局和曲阜县有关单位共同组成孔庙古乐古舞整理筹备委员会,搜集整理祭孔乐舞。中国舞蹈艺术研究会编印了《曲阜祭孔乐舞》专集,摄制了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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