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讲人:李修建
书名:特纳《仪式过程》
时间:4月20日
4月20日下午2点,艺术人类学读书会第1期在中国艺术研究院艺术人类学中心会议室召开。这次读书会的主讲人是中国艺术研究院艺术人类学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李修建,参与此次读书会活动的还有中国艺术研究院艺术人类学研究中心主任方李莉,艺术人类学研究中心研究人员杨秀、安丽哲、汪欣、关祎,艺术人类学研究中心博士生刘明亮、罗易扉、施艳萍和硕士生陈紫、方汀等。
本次读书会的主讲李修建同大家交流的著作是英国人类学家维克多·特纳的《仪式过程》,同时他还提供了特纳的其他一些著作如《象征之林》、《戏剧、场景与隐喻》作为扩展阅读的内容。
一、特纳的生平和著作
维克多·特纳(Victor Turner,1920-1983),是与格尔茨齐名的象征人类学家。特纳于1920年出生于苏格兰的格拉斯戈(Glasgow),父亲是电气工程师,母亲是戏剧演员,创立了苏格兰民族比赛(Scottish National Players)。父母的职业对特纳产生了重要影响,他在晚年自陈传承了父亲的科学家天性和母亲的戏剧表演才赋。他所提出的“社会戏剧”等重要概念即来自戏剧领域。大学时代,特纳就读于伦敦大学,初学古典文学和诗学,后因二战而中断。期间他对人类学产生了浓厚兴趣,战后他返回伦敦大学学习人类学,师从梅耶·福蒂斯、雷蒙德·弗思等功能主义人类学家,并于1949年获得了人类学学士学位。此后他到曼彻斯特大学攻读博士学位,导师是格拉克曼(Max Gluckman)。1950年至1954年间,特纳与其妻子来到赞比亚的罗得西亚-利维斯通社会学研究所(Rhodes-Livingstone Institute for Sociological Research)进行研究,并在赞比亚的恩丹布(Ndembu)进行了为期两年半的田野工作。特纳的论著基本是以恩丹布的田野资料为基础写成的。1955年,他获得人类学博士学位,论文题目是《一个非洲社会的分裂与延续》(Schism and Continuity in An African Society)(1957),该书被视为曼彻斯特学派关于冲突和过程分析最精彩的代表作之一。由于深受美国的自由学风吸引,特纳在美国度过了他的教学与研究生涯。他先后在康奈尔大学、芝加哥大学、弗吉尼亚大学任教。特纳的著作还有:《象征之林》(The Forest of Symbols)(1967)、《痛苦之鼓》(The Drums of Affliction)(1968)、《仪式过程:结构与反结构》(The Ritual Process: Structure and Anti-Structure)(1969)、《戏剧、场景及隐喻:人类社会的象征性行为》(Dramas, Fields, and Metaphors: Symbolic Action in Human Society)(1974)、《基督教文化中的图像和朝圣》(Image and Pilgrimage in Christian Culture)(1978)、《从仪式到戏剧:人类的严肃游戏》(From Ritual to Theatre: The Human Seriousness of Play)(1982)、《表演人类学》(The Anthropology of Performance) (1986)、《体验人类学》(The Anthropology of Experience )(1986)等。
二、恩丹布社会及其两种仪式
恩丹布社会属于母系社会,同时实施从夫居的居住形式,这种矛盾造成了社会中存在着的一定程度上的冲突;恩丹布社会的经济文化类型是狩猎型,男性主要从事狩猎生产活动。特纳认为恩丹布社会中的种种仪式,可以看作是调整社会冲突的手段。在《仪式过程》一书中,特纳主要将“仪式”作为研究对象。
特纳论述了恩丹布社会中的两种主要的仪式:一,伊瑟玛仪式;二,双胞胎困境仪式。
伊瑟玛仪式主要针对恩丹布社会中妇女的不孕现象,恩丹布人认为祖先必须得到尊崇,否则人们就会遭到报复,对于妇女而言,这种报复就是令其不能怀孕。当某个妇女不能生育时,人们的解释就是她忘记了自己的祖先,由此受到祖先的惩罚而不能怀孕,通过伊瑟玛仪式妇女的部落身份得到了提醒和强调,她仍然可以和她的丈夫生活在一起,但在归属上她和孩子都属于自己的母系部落,这样一来祖灵就不会再来干扰,而妇女也会因此恢复生育能力。伊瑟玛仪式的潜在目的包括:1,恢复母系与婚姻之间的恰当关系;2,重建妻子和丈夫之间的性关系;3,令妇女能够繁衍生育。意识的直接目的则在于消除心怀不满的祖先的不良影响。
第二中仪式双胞胎困境仪式则与上一种形成对照,这种仪式针对的是双胞胎的降生,恩丹布人认为双胞胎是一种生育能力的过度,由于恩丹布社会是狩猎经济类型,供养过多的双胞胎是十分困难的,或者双胞胎的成活要消耗过多的资源,因此恩丹布社会认为双胞胎是一种异常现象,一种对社会秩序的扰乱。李修建在此处提到:《洁净与危险》一书中认为符合日常规范的就是安全的,反之则是危险与不洁的,他认为恩丹布社会对双胞胎的看法则可以通过上述理论得到解释。在其他一些社会中,存在着几种对双胞胎的处理方式,包括:(1)杀死双胞胎,将其排除在亲属体系之外以及赋予其神圣的身份等。在恩丹布社会中,双胞胎被赋予全社会共同供养的身份,这也起到了缓解供养双胞胎压力的作用。
特纳将仪式作为研究中心。格拉克曼认为,仪式不仅将内聚力和社会价值观、社会感情灌输给人们,而且还夸大了社会统治的实际冲突,并且确信尽管存在着这些冲突还是有联合的一致性。在特纳看来,仪式是一种调整手段。
三、几个关键性概念
1.阈限阶段。“阈限”这个概念最早源于凡·盖内普提出的过渡仪式中的阈限阶段(liminal phase),盖内普认为阈限阶段就是边界化阶段,仪式对象失去所有的身份特征,甚至包括性别特征,阈限事物被排除在社会正常的类别体系之外,失去了文化空间中的状态与位置。这种过渡仪式包括例如成年仪式、结婚仪式、就职仪式等等仪式之中。
阈限阶段的核心内容是圣物的交流,这种圣物主要指具有不对称性、怪异性和神秘性的物品,在日常生活中不常见和不符合日常审美的一些艺术品等等,这些圣物具有打破日常生活,构成反思的作用;除了圣物交流,还包括行为,如长者、或仪式主持人的训诫,秘史或咒语的传授等等。这些都能够强化社会历史的传承和观念的整合。
阈限阶段具有模糊性。阈限阶段具有模糊性或模棱两可性,处于阈限期的仪式主体不具备社会角色或任何社会地位,同时仪式主体之间构成了一种“同质关系”,即没有社会组织的一种共同体(也可以叫做“交融”),从本质上看是一种未被结构化的共同体。如修道院、社会底层的流浪汉等团体,这些属于社会边缘的或底层的团体就构成了某种交融,是与社会体制结构对立的组织。
2.结构与交融。结构与交融是特纳所使用的两个主要概念,它们构成了一种对立关系。特纳所使用的结构概念源自英国的功能结构主义,而非列维-斯特劳斯意义上的结构。他指出,“我所说的‘结构’与大多数英美人类学家和社会学家所定义的‘结构’基本一致,是指包括相互依存的各种制度、反应不同社会地位的各种组织机构以及/或者包括它们所需要的社会参与者在内的一整套相对独立的体系。”[1]此处的“结构”即是“社会结构”,涉及对地位或身份的安排,涉及群体和关系的制度化和持久性。施特劳斯的结构观更多的是从人类思维逻辑方面提出的结构。
在阈限阶段,仪式参与者构成了一个没有社会组织结构,人与人地位平等的共同体。特纳用拉丁文的“communitas”(共同体或交融)代替英文的“community”,来指代这种社会关系模式。特纳分析了人类社会中的众多文化现象,如处于仪式的阈限阶段的初次受礼者、被征服了的自治土著、人数较少的国家、宫廷弄臣、神圣的托钵僧、好撒玛利亚人、千禧年运动、流浪汉、修道院制度等。特纳指出,这些现象具有共同的特点,即处于社会结构的断裂之处、边缘之处和底层之处,而这构成了一种交融。
结构具有认识论的性质(cognitive quality),是一个分类性的体系,它对个人的公共生活赋以秩序和模式。而交融有着存在论的性质(existential quality),它让一个人融入由其他人组成的整体之中,它是有着具体性、历史性和特异性的个体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类似于马丁·布伯所说的“我与你”的形式。
特纳区分了三种类型的交融一是存在性的交融(existential communitas),或称自生的交融;二是规范的交融(normative communitas);三是空想的交融(ideological communitas)。自生的交融是一个阶段,而非永久的情况,它与结构紧密结合,加以时日,自生的交融会被结构所替代。特纳详细分析了圣·方济各及其修道会,在他看来,圣·方济各所倡导的贫困与赤身状态,即是一种存在性交融。当这种状态在统管者和教皇的干预下,被制度化和结构化时,交融就被结构取代了。当存在性的交融被组织成为长久存在的社会体系,它就构成规范的交融。规范的交融与一个有着结构秩序的社会完全不同,“因为后者最根本的存在理由是它的实用性,而规范的交融最初是从一种情同手足、团结友爱的非实用性经验中发展而来的,人们使用各种宗教和道德的符号并且制定各种法令和规则都是为了在群体中维持这样一种氛围。”而空想的交融是以存在性交融为基础的乌托邦社会模式,如著名的太阳城、基督城等,生活于其中的人们被设想为没有财产、没有结构、完全平等。
3.“反结构”。 “反结构”(anti-structure)是特纳所使用的另一个重要概念。此处的“反”,并非绝对的反义或否定,不是“counter”而是“anti”。特纳突出了反结构的积极意义,他指出,“反结构是一个具有肯定意义的词,它代表的是一个具有生成能力的中心。”[2]阈限和交融与反结构紧密相关,可以解释反结构的涵义。交融所体现的关系即是反结构的,因为交融是自发产生、没有被制度化的,它通常根本不顾及各种结构性关系,甚至完全独立于结构之外。“它们是没有差别的、平等的、直接的、非理性的(但不是无理性的)以及注生神人关系的。”[3]反结构“代表的是对人与人之间完整的、原初关系的一种向往,是对彼此之间在任何情况下都能相对独立、求同存异的一种向往。交融并不会抹杀个体之间的差异,相反,它使之从毫无差异的统一状态回归到了自然状态。”[4]结构建立在各种二元对立的基础之上,而反结构则要求取消所有界线和区分。
4.社会戏剧。特纳将社会看作一个动态的演进过程,注重对社会冲突的考察。他在调查恩丹布人村庄时,发现不同的社区之间经常互起冲突,他提出了“社会戏剧”(social drama)的概念对此加以解释。特纳提出,“社区之间的紧张关系急剧增长在公众中展现为一连串的事件,我将这种展现称作‘社会戏剧’,恩登布人的冲突就是通过‘社会戏剧’来展示的。”[5]在特纳看来,社会戏剧适合于对任何社会的研究,无论这个社会是大是小,是简单还是复杂。而具有政治背景的事件尤其具有社会戏剧性。在《戏剧、场景及隐喻》一书中,特纳考察了1170年12月19日坎特伯雷大主教托马斯·贝克特被杀事件和1810年由伊达尔戈领导的墨西哥独立革命,将其视作一种社会戏剧。
从过程论的角度入手,特纳将社会戏剧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对规则以及受到规范制约的社会关系的违犯(breach)。违犯通常发生于处于同一社会关系体系之内的人与人、群体与群体之间,并且是公开举行的。社会戏剧中的违犯与犯罪不同,前者象征性地引发冲突和对抗,具有利他主义的因素,而犯罪更多是自我主义的。第二阶段是危机(crisis)阶段。如果违犯得不到压制,它就会日益蔓延并形成主要分歧。这种分歧属于更为广泛的一类社会关系,意见分歧者和反对团体即属此类。第三阶段是矫正行为(redressive action)阶段。为了控制危机蔓延,社会体系的领袖或代表社会秩序的成员会采取特定的调整和矫正机制。矫正同样具有阈限的特点,如果矫正失败,会倒退到危机状态。第四个阶段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被扰乱的社会群体重新组合为一个整体(reintegration),二是社会承认分裂群体的合法地位,使其获得独立性。整体而言,社会戏剧属于积极的结构性概念这一范畴。“它主要关注的是受地位—角色的影响而具有能力的人以及作为结构成分的群体和亚群体之间的关系。”[6]
四、特纳论艺术
特纳认为艺术产生于交融的场景之中。交融总是以虚拟语气出现,“在总体性的存在事物之间的关系之中,能够产生象征、暗喻,以及类比;艺术和宗教就是这些关系的产物,而不是法律结构和政治结构的产物。”[7]艺术同样与阈限紧密相关,阈限是艺术的核心,它为艺术的产生提供了条件与支持。
特纳对现代艺术的功能进行了论述。尽管大众认为它们是精英们自娱自乐的方式,但实际上艺术具有很强的改变人与人交往的方式乃至整个社会关系体系的潜力。当艺术在表现制度化结构时,它的目的有二,或是促进其合法化,或是对其进行批判。“在通常情况下,艺术确定是将文化中的不同因素以崭新的、甚至是前所未有的方法组合在一起的——比如立体主义和抽象艺术。那些稀奇古怪、自相矛盾、不合逻辑的、甚至是看似变态的艺术作品向其观众提出了诸般问题,因此能够激发人们进行思考。”[8]也就是说,艺术促使人们反思所处身的社会结构与社会生活,这与孔子所提出的“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的观点有相通之处。
对于现代社会的艺术家,特纳认为他们具有阈限人、边缘人或临界人(edgemen)的倾向。艺术家满怀激情,致力于打破制度化的社会结构,努力将那些与“占有地位”和“扮演角色”联系在一起的陈词滥调从他们的生活之中除掉,从而进入到与他们构成的或真实存在或想象出来的关系之中。
五、相关讨论
在论述了全书要点之后,李修建还着重举了一些例子来更清楚的说明仪式三阶段以及阈限人的含义,之后方李莉老师提出了自己在田野调查中观察到的与特纳仪式研究想对立的实施例证,十分具有启发性:
方李莉老师说在梭嘎社会考察过程中发现,日常生活之中并没有体现出太分明的社会结构和整合关系,可以说社会结构十分模糊,然而在一些特殊时期,梭嘎社会的结构和整合关系就体现出来了。例如“分牛”活动中,牛的不同部位要分给家族中不同辈分的亲人,不能混淆。又如吹芦笙、唱山歌,对于不同对象都有不同内容和形式,在这些活动中才得以观察到梭嘎社会的社会关系和结构,正是这些活动一再的强化了社会结构与规则,一再的重复着社会的历史,树立了社会价值观。方老师提出这种现象与特纳研究的恩丹布社会具有很大的区别,也是十分值得思考和注意的。
很多参会也参与了讨论,提出了自己对社会结构、反结构的感想。另外大家还就特纳的双胞胎困境仪式谈到了非洲部落社区中的“弑婴”现象,方老师说很多文化为社会行为提供了解释,同时这些社会行为也是符合社会生活的。很多社会中有同弑婴相关的仪式、禁忌、崇拜等行为,这些为弑婴行为提供了解释。
方老师还针对李修建讲到的“阈限人”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在梭嘎社会中,存在一种特殊的社会阶层——米拉,米拉就可以看作是一种阈限人,米拉可以通鬼神,是梭嘎社会中的一个重要角色,但是米拉的地位却很低下,因为在梭嘎这种父系社会中女性地位不高,很多职业是排斥女性的,然而米拉却有男有女,这也就是米拉社会地位低下的一种解释;梭嘎社会的米拉就是这样一种必不可少,却又不具备明确社会角色、社会地位的模糊角色,可以算是“阈限人”在中国的例证。
首届读书会在热烈的讨论中结束了,李修建还向大家推荐了一系列扩展阅读的内容,十分具有启发性,这种交流和讨论对于开展艺术人类学专著的阅读是一种巨大的动力和激励!
[1] [英]维克多·特纳:《戏剧、场景及隐喻:人类社会的象征性行为》,刘珩、石毅译,北京:民族出版社,2007,第328页。
[2] [英]维克多·特纳:《戏剧、场景及隐喻:人类社会的象征性行为》,刘珩、石毅译,北京:民族出版社,2007,第329页。
[3] [英]维克多·特纳:《戏剧、场景及隐喻:人类社会的象征性行为》,刘珩、石毅译,北京:民族出版社,2007,第48页。
[4] [英]维克多·特纳:《戏剧、场景及隐喻:人类社会的象征性行为》,刘珩、石毅译,北京:民族出版社,2007,第331页。
[5] [英]维克多·特纳:《戏剧、场景及隐喻:人类社会的象征性行为》,刘珩、石毅译,北京:民族出版社,2007,第24页。
[6] [英]维克多·特纳:《戏剧、场景及隐喻:人类社会的象征性行为》,刘珩、石毅译,北京:民族出版社,2007,第39页。
[7] [英]维克多·特纳:《仪式过程:结构与反结构》,黄剑波、柳博赟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第128~129页。
[8] [英]维克多·特纳:《戏剧、场景及隐喻:人类社会的象征性行为》,刘珩、石毅译,北京:民族出版社,2007,第30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