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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人类学读书会第3期纪录:格罗塞《艺术的起源》

[日期:2010-05-31] 来源:  作者:关祎 [字体: ]

主讲人:关祎

书名:格罗塞《艺术的起源》

时间:5月16

5月16日下午中心在三层会议室举行了读书会第三期,本期读书会关祎与大家共同探讨了格罗塞的《艺术的起源》一书。

《艺术的起源》出版于19世纪末,作者是德国著名的艺术史学家格罗塞,这本著作具有非常重要的学术价值,而且拥有很多头衔,例如它是格罗塞艺术史研究的代表作,现代艺术人类学的先驱,是现代艺术科学研究的经典等等。近现代许多学者都受到格罗塞思想的影响,例如林惠祥先生在《文化人类学》一书中大量引用格罗塞的观点和文献资料,易中天的《艺术人类学》也是基于格罗塞艺术科学观点写成的。

作者通过搜集大量的世界各地“非西方的”、“原始的”、“土著民族”间的艺术形式,进行方方面面的详尽考察研究,提出了艺术科学的概念,并且建立起相应的学科框架,可以说为现代艺术科学研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对文化人类学对艺术领域的研究也提供了一种研究范式。

提到格罗塞的《艺术的起源》就不得不提到它的时代背景,本书写成于19世纪末期,在文化人类学领域,这个时代也是古典进化论学派与传播论学派盛行的时期。早在19世纪30年代,查理·莱尔首次将“进化”的思想引进了地质学;接着物理学证明了能量转化的可能性;随后演化的原则被引进了生物学领域,进化思想在科学中开始生根发芽;1859年英国科学家达尔文的著名的《物种起源》一书出版,提出了生物进化论思想;1863年英国著名人类学家赫胥黎出版了《人类在自然界中的位置》一书;1871年,达尔文有出版了一本著作《人类的由来与性的选择》。人类学这门学科的起源和初步发展也就是处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中,深受“进化论思想”的影响,代表人物有泰勒、斯宾塞、摩尔根、弗雷泽、威廉·冯特等人,格罗塞无疑深受古典进化论思想的影响,在他的这本著作中处处都可以看到进化论思想的影子,因此可以说格罗塞的主要观点代表的是整个时代的观点。

进化论学派有如下的主要思想主张:1,关注全人类的文化的总体发展,不关心某一个社会文化的内部运作;2,强调单线进化论,如摩尔根曾表示“人类的经验所遵循的途径基本上是相同的”;3,强调人类心智的一致性;4,研究方法上采用“文化残存”和“文化类比”地方法。

一,艺术科学

首先应了解格罗塞对“科学”的看法,他指出“科学的职务是在某一定群的现象的记述和解释”,科学包含了记述部门和解释部门两部分,艺术研究就包括这两部分,前者指“艺术史”研究,后者指“艺术哲学”研究。然而格罗塞进一步指出,像黑格尔派和赫尔巴特派的艺术哲学研究属于狭义艺术哲学的范畴,广义的艺术哲学应该包含的更广,这里格罗塞提到了艺术评论,他随后指出艺术评论“不是以什么客观的科学的研究和观察做基础,知识飘忽无定的、主观的、在根据上同纯科学的要素完全异趣的想象做基础的”,也就是说艺术评论是非客观的,是志在建立法则的,而科学是志在寻求法则的,二者不能混淆。

格罗塞随后指出不论是艺术哲学还是艺术评论“都还不能充分说明艺术史里的事实”,也就是说目前有描述却没有阐释,格罗塞解释说“经过艺术史家的努力,好些构成艺术科学的材料已经搜集起来了。可是那些材料也要到用在科学上的时候才能显出它的价值”,因此需要建立一种客观为基础的艺术科学将学科进行完善。格罗塞认为艺术科学的使命就是“显示出文化的某种形式和艺术的某种形式间所存在的规律而且固定的关系”。

在这里需要指出格罗塞对于艺术科学研究的创建性的观点,他认为艺术研究应该从抽象的哲学研究中抽身,以科学“实证”的姿态开始对原始民族的艺术进行审美研究。

二,研究方法

在本书的第二章中作者探讨了艺术科学的研究方法,他提出研究的两种形式:个人与社会。前一种形式指“从事一件作品或一个艺术家的一生作品的研究”,格罗塞指出多数艺术问题的研究都采用个人的形式,但是想要遍寻个人艺术史的全部材料又是极其困难的,因此我们只能“寻到不能分辨个别面目的一大群人”,也就是说艺术科学只能在社会形态中去求解决。格罗塞总结说,第一种形式是心理学的,而第二个形式是社会学的,具体的来说“只能将同时代或同地域的艺术作品的大集体和整个的民族或整个的时代联合一起来看”。

随后格罗塞梳理了艺术科学社会形态的研究史,社会形式的艺术科学课题已经被提出并且研究很久了,他提到第一个那艺术来当做社会现象研究的人是度波长老,他在1719年写的“诗和绘画的批评的考察”中提出空气是最主要的原因;随后半个世纪,赫德认为国性与气候对于诗歌影响很深,赫德试图建立起用人种学作为基础的艺术科学,可是德国人却将那思辨哲学的空中楼阁造的高耸入云了;此后又有社会学研究艺术学的先行者泰勒所做的艺术社会学的研究,泰纳提出“所有的艺术作品,都是由心境和四周的习俗所造成的一般条件所决定的”,“一般条件”也就是所谓的“精神温度”,只有能适应时代的精神温度才能够有所成就,格罗塞随后介绍了痕聂坤在“科学的批评”中对泰勒观点的驳斥,他认为“泰勒忽略了艺术不仅被动的,而且时常自动的对抗公众好尚这个事实”,“伟大的艺术品往往是受神恩保护的女神而不是受公众恩待的奴隶”,在这里格罗塞认为将达尔文的“自然淘汰”说运用的艺术研究中是不恰当的;之后格罗塞提到了居友的社会艺术观,居友认为“艺术是社会有机体的机能之一,而社会有机体又是对于艺术的维系和发展都至关重要的”,然而格罗塞也批评了居友的研究不够完备。最后格罗塞不无感慨地说,所有以上这些学者的艺术社会学研究都是有一些缺憾的,这是因为艺术科学所用的仍然是一种错误的方法,并且仍然受着不充分材料的限制,格罗塞进一步提出我们应该从研究社会现象中的最简单形态入手,并且许多人文学科都受到了人种学的启发,格罗塞认为艺术科学也应该将人种学纳入到其方法论的范畴中。格罗塞指出,虽然居友,泰勒等人都从人种学的角度研究过艺术科学,可是视角仍然略显狭小,为了获得有关于艺术科学的普遍真理,我们需要从底层攀登起,也就是考察原始艺术。继而,格罗塞明确的提出“艺术科学研究者如果还不明白欧洲的艺术并非世间唯一的艺术,那就不可原谅了”。格罗塞解释说,艺术科学的研究应该扩展到一起民族中去,不应该求助于历史或史前时代的研究,应该从人种学下手,他认为历史学和考古学都只不过是社会学的一种浪漫现象,唯有通过人种学方法才能获取正确的认识。

接下来格罗塞又指出了几点人种学研究方法的缺陷,首先就是材料的搜集,他认为对土著民艺术品的收集远远不足,并且陈列在博物馆里也不容易进行研究;并且艺术科学是靠“观察做基础的科学”,需要用许多不同的事实不厌烦的进行比较研究;研究方法中的第二个困难就是说明了原始艺术的一般状态的审美特征之后,如何理解审美的各种特殊相?格罗塞进一步解释说,正如同大人有时不能理解儿童的艺术品一样,欧洲人有时也无法理解黑人的作品,他提到艺术品本身仅仅是片段,需要由艺术家的表现和观赏者的体验来共同完成它,如果不能理解原始艺术的含义,就不能说已经认识了原始艺术。最后,格罗塞建立了艺术科学研究的方法论,他认为艺术科学应该参与到人种学的研究中去,从事有系统的考察工作。

三,原始民族

格罗塞指出,艺术的起源就是文化起源的地方。因此,需要利用历史和人种学来将种种文化形式排成一个发展程度的高低层次,然后寻求文化的初级形态、也就是原始民族文化进行研究,这里就引发了一个问题:什么叫原始民族?格罗塞在这里提出了用“生产方式”来衡量文化发展程度高低的指标,他阐释到“生产事业是所谓一切文化形式的命根,它给予其他的文化因子以最深刻最不可抵挡的影响……生产方式是最基本的文化现象,和它比较起来,一切其他文化现象都只是派生的、次要的”。于是,格罗塞给原始民族下了这样的定义:“具有原始生活方式的部落就是原始民族,他们生产的最原始方式,就是狩猎和采集植物”。

在这里需要指出,格罗塞反对文化的“退化”假说,因为无法找到确切的证据,同时他认为低级民族的文化造诣具有明显的一致性,并且“原始”这个词的意义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

格罗塞罗列了许多作为“原始民族”的研究对象,也是本书中主要的田野资料的来源,例如非洲的布须曼人,美洲的极北和极南的爱斯基摩人、亚留特人和斐及安人,巴西的菩托库多人,亚洲的安达曼群岛的明科彼人等等。他总结说,这些民族的文化都有非常的一致性,他们都是狩猎者,过着漂流无定的生活,他们的生产技术只是不足轻重的片面发展。

四,艺术

要研究原始艺术,就要先探讨“艺术的本质问题”,在这一章中,格罗塞精辟的提出了实际活动、游戏与艺术三者之间的关系:实际活动用直线来表示,它追求一种外在的目的;而艺术不在乎外在目的,只注重活动本身,且带有愉快的情感因素;游戏介乎于两者之间,常追求外在目的,有具有情感因素,可以说是一种过渡形式。继而,格罗塞十分形象的指出直线可以代表实际活动,曲线代表游戏,圆圈代表艺术。

格罗塞反对研究“个人的艺术”,他提出了“无论什么时代,无论什么民族,艺术都是一种社会的表现”,他的这一立足点为艺术科学的研究指明了一个方向:研究艺术创造的社会环境和社会关系,要把原始民族的艺术当做一种社会现象和社会机能。

为了研究方便,格罗塞将艺术分为“静态艺术”,如造型艺术、形象艺术等,和“动态艺术”,如舞蹈、诗歌、音乐等,格罗塞还提出舞蹈是一种活动的雕刻,是从静态到动态的过度。

五,人体装饰

格罗塞首先探讨的是人体装饰这种艺术形式,本章开头作者十分风趣的提到了这样一则小故事:达尔文将一段红布送给一个斐及安人当衣服遮体,结果被斐及安人撕成了布条当装饰。格罗塞同时指出这种情况并不是斐及安人独有,狩猎民族的装饰总是比穿着更重要,致使学者认为“天真质朴的野蛮人连必须和浪费都分不清楚”。然而格罗塞指出,原始民族的装饰,并非像19世纪实利主义者所想象的,只是多余而浪费的东西。

格罗塞将人体装饰分为固定的和活动的,固定的装饰包括画身、黥面等;活动的包括头饰等。

其中固定的,他研究了原始人的画身习惯,他说这种现象在低级文化中也是最为普遍的。格罗塞罗列了澳洲土人,安达曼人,斐及安人等的画身的例子,他提出这些画身是具有原始人审美特质在的,并不是一种衣着,主要目的是美观,所以可以先从美学的观点对其进行研究。

格罗塞不同意一般欧洲学者认为画身的宗教意义多过装饰意义的这种看法,他认为更多的画身是具有纯粹的装饰意义的,因为“喜欢装饰是人类最早也是最强烈的欲求”,格罗塞指出原始人最初是先有了装饰性的标记,之后经由模仿,这些装饰性标记渐渐固定下来变成了部落标记,而不是反过来的过程。

接下来格罗塞提到人体装饰中最有趣味的是腰饰,因为它与羞耻感的起源研究相关联,在这里格罗塞提出了一个十分有趣的观点,他认为衣服的起源并不是羞耻感,应该反过来说是穿衣服的习惯造成了羞耻感。另外,格罗塞提出贞操观念在女性间较为普遍和强烈的原因是家庭与社会的父系制度的结果。

在人体装饰与社会关系的问题中,格罗塞谈到了“时尚转变”,他指出狩猎民族是时尚转变最少的民族,因为他认为时尚的转变是和社会组织的转变有密切关系的,格罗塞认为时尚变更是自上而下的,而狩猎民族社会结果往往较为简单松散,没有阶级的痕迹,他举了卡斐人和布须曼人为例。最后格罗塞总结道:诉之于眼睛的东西对于我们的感情有强大的作用,服装对于社会组织的安定和维持具有重大的作用。

六,装潢

格罗塞在这一章中指出:原始人的装潢不但有审美价值还有实用上的需求。并且,原始民族的装潢大多取材自自然界,专门取材于人类和动物的形态,多是自然形态的模拟。

格罗塞通过对原始民族装潢纹样的搜集整理,提出两种主要的图谱意义:1,是人物或动物,整体或局部的模拟;2,没有自然原型,是编织模拟形态,这些图样来源于工艺制作。

接着格罗塞进一步区分出了几种不同功能的装潢类型,如铭刻字形、产业标记和部落徽章等。在这里,格罗塞提出了为什么原始民族的装潢图样比较抽象呈现几何形态的原因,他认为通过原始人不断的临摹和抄袭,为了方便起见,纹样越来越简单,于是最后的形态就离原型越来越远。格罗塞总结说:所有的不论是象征、徽章、标记和所有的符号,虽则本来的目的是实际用途,但都存在审美意义,所以都归在美学名下。他还补充说,纹样中出现的对称和重复图样来自一种“节奏的快感”,这是全世界人类所共用的东西。

最后格罗塞探讨了装潢与社会文化之间的关系,他指出,“经济事业是文化的基本因素,……能左右一个社会集群的一切生活表现的确定性格”,在他看来,题材和形式上的缺乏和简陋,是他们生产方式所决定的精神及物质缺乏的结果和反映。接着格罗塞又提出一个重要观点,他认为从动物装潢变迁到植物装潢,实在是一种文化史上一种重要进步的象征——也就是从狩猎变迁到农耕的象征。他指出,文化条件越是优越,非常的美术结晶才会出现。

格罗塞进一步指出,原始装潢对于社会生活除了审美意义的影响之外,还有记号和标识方面的,他说“装潢在发达初期只有一种次要的艺术性质;悦目的形式只是依附于实际而重要的状态上的正像一颗藤子的卷须附着于大树枝干一样。可是后来藤子生长得比数迅速而丰盛。结果差不多全棵树都给藤子的稠密绿叶和花朵遮蔽住了”。

七,造型艺术

格罗塞在本章中总结了原始造型艺术的几个特点:1,多数是对实际生活的素描,都把东西放在前后上下的实在地位上;2,狩猎民族忽视植物(如上一章所述)。

格罗塞认为构成造型作品的条件有两个:1,对原物的敏锐和获得正确印象的能力;2,在造型工作中应用的运动器官和感觉器官的适宜发展。他进一步指出,原始人不但有非凡的观察能力,还有很强的动手能力,这两种能力可以说是原始写实艺术所要求的必要素质,也是原始狩猎生活中所必不可少的技能。

格罗塞认为,造型艺术的却是在文化初期就和宗教无关系的,有时候甚至与审美也没有关系。比如有时候它仅仅是数字或者标识。对于造型艺术只需要了解以下几点要素:创作的乐趣、观察能力、应手技巧。

最后格罗塞指出,造型艺术对社会生活的影响不深刻,因为它的范围比较狭小,内容又简陋贫乏。

八,舞蹈

格罗塞认为,舞蹈是活动的造型艺术。他认为,现代舞蹈不过是一种退步了的审美的和社会的遗物,而原始舞蹈才真是原始的审美情感最直率、最完美,却又是最有力的表现。

格罗塞把原始舞蹈分成两种:模拟式和操练式。前者是对动物和人类动作的节奏的模仿;后者不跟从任何自然界的规范。

这里格罗塞举了几种原始舞蹈为例。

格罗塞认为,“在没有别的艺术行为,能像舞蹈那样的转移和激动一切人类,原始人类无疑已经在舞蹈中发见了那种他们能普遍的感受的最强烈的审美的享乐,多数原始舞蹈动作是非常激烈的”。对于这个观点格罗塞阐释说,澳洲人围绕着战利品跳舞与儿童围绕着圣诞树跳跃一样。

格罗塞进一步指出,在舞蹈中“节奏”是至关重要的一个要素,关于“节奏”在后文中对于诗歌和音乐的研究将做进一步探讨。

格罗塞总结说,低级文化阶段人们无法抵抗模仿的冲动,而到了文化的高级阶段,人们则开始极力保持个性。

他进一步指出,模拟式的舞蹈实际上是戏剧的雏形,从发展演进历史来看,戏剧是舞蹈的雏形,主要看有无节奏。

格罗塞不同意“一切舞蹈原来都是宗教的”这种观点,他认为只有比较少的舞蹈包含宗教仪式,那是因为原始人认为舞蹈的力量能够影响人同样也能影响命运、灵魂、恶魔等。他认为多数舞蹈的目的是纯粹的审美的。

就原始舞蹈与社会文化之间的关系问题,格罗塞指出,狩猎民族的舞蹈一律是群众的舞蹈,原始舞蹈的社会意义就在于“统一社会”:“他们领导和训练一群人——p170”,格罗塞总结说,一切高级文化是依据于各个社会成分的一致有秩序的合作,而原始人类却以舞蹈来训练这种合作。因此舞蹈的意义在于“影响社会化”。然而随着文化的进步、生产工具的改良,社会人群逐渐增加,全体人员一起跳舞就有人数过多之感,于是舞蹈就渐渐失去了其社会化的只能,同时也失去了它原有的重要性,而到了现代社会,舞蹈更是成为了一种单纯的社会娱乐。

九,诗歌

格罗塞在这一章的开头就提到:文明民族的诗歌大部分已因经过书写和印刷而有了定形,而野蛮人的诗歌的保存全靠确实和不能经久的记忆力。

格罗塞把诗歌分为两类:1,主观的诗,也就是表现内心现象的抒情诗;2,客观的诗,也就是用叙事或戏曲的形式表现外界现象的。

格罗塞总结了原始诗歌的几个特点:1,多为叙事诗,但也含有些许抒情成分;2,内容非常浅薄和粗野;3,难见叙述两性关系的诗歌;4,少有对自然的欣赏;5,原始叙事诗多取材自最接近的人及动物的生活圈子。对于第二点,格罗塞认为是由于原始生活是同样的简陋和粗野。对第三点,格罗塞解释说,因为原始人之间的爱并不是一种精神之爱,更多的只是很容易在享乐中冷却的肉体之爱。而对第四点,格罗塞认为是因为野蛮人是自然的奴隶,因此缺乏对自然的欣赏。

接下去,格罗塞指出,就最低级文明的抒情诗,其主要的性质是音乐,诗的意义只不过占次要地位。原始群众对歌谣的形式分明比对歌谣的意义还注意得多,也就是说他们对节拍和音段比歌的意义还看重。

接下去格罗塞谈到了如何从历史传说中区分叙事诗的问题,他指出这要深刻的理解原始人的“空想”概念,因为不同个人和不同民族之间,空想的意义的广狭大相悬殊,格罗塞认为既有空想的空间又能保持审美感情的才是诗。

谈到戏剧与诗歌的关系时,格罗塞认为戏剧史诗歌的最古形式,与史学和美学家相反。

在谈到诗与社会文化关系的时候,格罗塞指出,“没有一种艺术可以与诗比拟,其社会影响的范围之广深的。现代历史,是以几个诗人或者几首诗歌的名称划分文化的整个时期”,他指出原因在于,再没有别的艺术形式能像诗这样,能够无限的支配着无限的材料。

格罗塞进一步阐释了诗是怎么样具有强大的社会生活影响力的。他认为,每一首诗最初只是表现诗人个人的情感,但是它的表现方式会激动听者、读者同样的感情。诗歌于是唤起了一切人类的同一感情,而将生活兴趣分歧的人类联合起来,诗歌不断的反复唤起同一感情,最后形成了一种持续的心情,例如政治分割了意大利,但诗歌却将她联合起来,诗的统一的力量在德国也有同样的经验。格罗塞认为,诗歌并不能引出读者本身原来没有的感情,只能唤醒和发展原已存在人心中的感情。因此甚至可以说,伟大的诗人是人类的教师。

但在狩猎民族中,诗歌仅限于口头传述,诗的传布往往限于狭小的范围,因此流传到各民族中间去的并不是诗的内容而只是音乐形式,因此在最低级文化阶段的诗歌,既缺乏团结广大人群的感情的手段,也不能如高级文化的诗歌那样增富和提高听者的感情生活,因此可以说,原始民族的诗歌的纵向传播优于横向传播。

十,音乐

在这章中,格罗塞指出,文化低级阶段的音乐是与舞蹈、诗歌紧密相连的。舞蹈、诗歌和音乐是一个自然形成的整体,只有人为的方法将它们拆开来分析。

格罗塞进一步指出,虽然音乐在形式上与诗歌舞蹈相联系,但是从本质上却是纯粹独立的,他引用叔本华的相关论述:音乐是跟有形世界完全独立的,完全无视有形世界的。格罗塞指出,音乐并不抄袭自然界的任何现象。

格罗塞指出,狩猎民族的歌曲中,节奏比调和重要,他们严格遵守节奏,调和却不那么严格,因此最低文化阶段的乐器大半只是用来标记拍子的。

接着,格罗塞提出了关于“人类为什么会有音乐”的思考,利用达尔文的观点来说,音乐和节奏是我们的动物祖先用于引诱异性的手段,比如说四足类动物中雄性的发声器官比雌性的要发达,可是格罗塞不同意这种观点,他说找不出更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这一点。

在探讨音乐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时,格罗塞坦白承认,尚未弄清二者之间的关系,他也存在许多疑问,例如为何布须曼人的音乐才能远在其他民族之上,就是在一些文明发达的国家中,文明和音乐之间的关系也不上明了,例如德国民族富有极高超的音乐天才,而与之关系密切的英国人中竟不能产生一个伟大的音乐家。

十一,结论

在本书的结论中,格罗塞重申了艺术的定义,他认为艺术的目的是经由它的整个过程或者它的结果来引起审美情感。格罗塞总结说,原始艺术大半艺术作品都不是纯粹从审美的动机出发,而常同时想使它在实际的目的上有用,而且后者往往还是主要动机,审美要求只是满足次要的欲望而已,他认为只有音乐把审美当成单纯动机,然而在高等文明中除了音乐和装潢,我们也很难找到一种专门追求审美兴趣的作品。

接下来格罗塞指出,低等文化阶段与高等文化阶段的艺术,从本质上显现的是同一种形式,最野蛮民族的艺术与最文明民族的艺术工作的一致点不但在宽度而且在深度。也就是说,原始的和高级的艺术形式之间的差别是量的方面多过质的方面。也许原始艺术的材料是贫乏的、表现的情绪是狭隘而粗野的、形式是简陋而拙劣的,但是其主要动机、手法和目的与其他一切时代的艺术一致。

格罗塞指出“艺术冲动”是艺术存在所依据的条件,他认为艺术冲动无疑是人类普遍所有的性质,或许比人性还要古老,艺术冲动不需要特殊的文化条件才能产生,只要有艺术冲动,它就能引导艺术往一定方向发展。

格罗塞认为,狩猎部落的艺术作品都显出极度的一致性,而这种一致性的原因便是原始民族的生产方式,地理气候等条件要经由生产方式才能间接的影响艺术。可以遥想高等文明的艺术,正是由于生产条件的先进,才有了丰富的文化工具,因此才能产生发达的艺术。

格罗塞进一步指出,原始艺术除了直接的审美意义之外,对于狩猎民族具有实际的重要性,原始的艺术用种种不同的方式影响着原始生活。他认为,舞蹈是狩猎民族间最有利的社会影响因素,它带给狩猎民族以秩序和统一,然而原始艺术的最高社会职能也就是统一,而文明人的艺术则因为作品丰富繁重之故,不仅造成统一,还能够提高人类的精神。格罗塞进而总结到,人们最初致力于艺术活动是由于直接的审美价值,而它们所以在历史上被保持并发展下去,却主要因为具有间接的社会价值。

在对于艺术与社会的关系,格罗塞认为,一方面社会的艺术是个人坚固而密切的与整个社会结合起来;另一方面,个人的艺术又因为个性发展从社会的羁绊之中解放出来。

 

在介绍全书主要观点之后,方老师率先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感受。

方老师认为,想要深入理解著作首先了解其时代背景这种做法是十分可取的,遥想19世纪,当时的学术氛围甚至于今天有些类似之处:与19世纪的西方一样,现代中国正经历着各学科的蓬勃发展,新兴学科的陆续涌现,使得很多人文学科开始运用新的研究方法,借鉴新的资料来做研究,特别是艺术学科。方老师还特别谈到了格罗塞提出的“艺术科学”,19世纪的科学昌明改变了人们的价值观、宇宙观,人们逐渐对艺术学科有了新认为,运用实证科学的方法来研究艺术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直到现今也十分具有启发意义。

随后,方老师结合多年的田野调查经验,谈了对本书若干主要观点的亲身感受。在田野调查中方老师发现,狩猎民族的确非常注重“节奏”,不管是在绘画作品中,还是民间歌舞中,处处体现到了重复、节奏的特性:绘画具有抽象的形象,且富于重复出现的图案;歌舞也多为重复的肢体动作,且注重音乐的节拍。方老师还指出,狩猎民族的造型艺术品往往不丰富,甚至可以说贫乏,对于格罗塞提出的“造型艺术品与原始民族宗教没有关系”的观点,方老师不尽认同,她指出在田野调查中多发现原始民族的造型艺术品具有象征意义,具有一定的寓意,可以看做是具有宗教思想的象征性,不能将之与原始宗教想脱离。另外方老师还指出,原始民族的艺术品绝少是纯审美的东西,它们都具有审美含义,但同时也具有实际功用,应结合社会文化进行研究。方老师认为格罗塞的“人有审美的本能”这一观点持赞同的态度,她也认为“审美的欲望或许是以人性的方式存在于人的文化的开端”,这也就是艺术以及艺术品的根本动力。方老师还提出了自己的一点思考,在考察梭嘎的时候她发现梭嘎的民间歌曲十分发达,但是舞蹈却十分少见,根据格罗塞的观点“舞蹈对于社会整合和统一具有重要作用”,这一现象仍然值得进一步思考。方老师指出,将艺术作为文化的组成部分,作为主体,从艺术中寻找社会问题,改变传统的艺术人类学的研究方式,这是格罗塞的巨大贡献之所在。之后方老师还举了很多生动的田野考察例证,来说明艺术与地理环境、气候之间的微妙关系,例如:在黄土高原地带,人们常用大红大绿这种鲜艳的颜色做装饰品,而在陕南的青山绿水之间,人们则多用素雅的颜色;戏曲中也有这样的特点,例如陕北的信天游……方老师总结说,想要更好的理解外国理论,应该多与自己的实践经验相联系,学会用自己的实践与理论相结合。

安丽哲针对民间艺术与宗教之间的关系,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她认为民间艺术往往与宗教思想有关,她也举了一些田野调查经验作为佐证。对此方老师解释说,正如马凌诺夫斯基的功能主义观点,原始文化毕竟具有一定的社会功用,这些功用不自觉地具有了宗教意味,因此不能单纯的把格罗塞的“造型艺术与宗教相脱离”的观点否定掉,应该考虑艺术品首先具有审美性,才得以存在,而后具有了社会功用,而得以延续下去。

来旁听的老师同学们也都相继发表了自己对于艺术起源、审美观点、乃至哲学、美学等方面的想法,讨论十分热烈。

随后李修建做出了精辟的总结:格罗塞这部著作写成于1894年,当时多种社会科学相继出现,19世纪科学实证的态度也被引入美学研究,它的主要意义在于否定了以往的艺术史、艺术哲学的研究,而引入了人类学的方法。另外格罗塞从发生学的角度提到了对于艺术起源的研究应该着手于原始部落的研究,提出了艺术科学这种新观念。同时格罗塞的研究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解释性的研究他也做得不很完备,仍然留有一些尚未弄清的疑问,而且本书在叙述过程中也不乏自相矛盾之处。然而,格罗塞的研究将社会功用与美学研究结合起来,到了今天也是十分具有借鉴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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